涉案問題
新余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調研員周鴻雁借操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涉案事件
2013年1月26日,周鴻雁為其兒子舉辦婚宴,違規收受同事、下屬及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服務對象禮金27400元。
給予處分
調查期間,有關違紀款已全部退還。經新余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鴻雁黨內警告處分。
周鴻雁,任新余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2014年9月29日:周鴻雁借操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經新余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鴻雁黨內警告處分。
新余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調研員周鴻雁借操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3年1月26日,周鴻雁為其兒子舉辦婚宴,違規收受同事、下屬及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服務對象禮金27400元。
調查期間,有關違紀款已全部退還。經新余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鴻雁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