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月在湖北省襄陽縣參加工作;
1971年9月至1973年9月為解放軍5713廠工人;
1973年9月至1976年12月在北京航空學院航空材料系航空金屬材料腐蝕與防護專業學習;
1976年12月至1982年4月任解放軍5713廠技術組長;
1982年4月至1985年4月任武漢市環保局管理處幹部、辦公室副主任;
1985年4月至1988年10月先後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國家環保局幹部、人事處副處長;
1988年10月至1998年7月曆任國家環境保護局人事處副處長、政策研究處處長兼局長秘書、黨組秘書,政策法規司副司長、人事司副司長、辦公室主任(期間於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在職攻讀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至2006年12月先後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主任、規劃與財務司司長;
2006年12月2008年3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8年3月2014年6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