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爾洪·托合尼亞孜

吐爾洪·托合尼亞孜,新疆分裂勢力組織成員,組織策劃了昆明火車站“3·01”暴恐案。後落網。 2014年9月12日9時,昆明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依法公開審理此案。 2015年3月2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3·01”昆明火車站嚴重暴力恐怖案中犯有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的吐爾洪·托合尼亞孜依法執行了死刑。

個人簡介

吐爾洪·托合尼亞孜,新疆分裂勢力組織成員,組織策劃了昆明火車站“3·01”暴恐案。後落網。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1日21時20分左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車站發生的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組織策劃的無差別砍殺事件。

2014年3月3日下午該案件告破。官方查明,該案是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為首的暴力恐怖團伙所為。該團伙共有8人(6男2女),現場被公安機關擊斃4名、擊傷抓獲1名(女),其餘3名已落網。

案件審理

2014年9月12日9時,昆明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依法公開審理“3·01暴恐案”涉案4名被告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犯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帕提古麗·托合提犯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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