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落實上級在宣傳思想文化戰線上的方針政策,並進行調查研究和巨觀指導。
2、統一領導和管理全縣宣傳思想文化系統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3、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和二作部署、開展宣傳思想工作,動員和組織全縣社會力量開展兩個又明建設。
4、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者。
5、受縣委委託,會同縣委組織部管理縣直宣傳思想文化系統單位的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建設。 6、負責全縣對外宣傳工作,承辦縣精神又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負責引導社會典論,對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部門和有關人民團體的宣傳業務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在政治方向、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業務J一作方面實施領導。
8、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宣教科
文明辦
通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