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桑遺址

卡爾桑遺址

卡爾桑遺址位於伊吾縣淖毛湖鎮以東的沙丘地帶,是一處新石器時代末、青銅器時代初期的文化遺存,距今至少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 從這些大量文物分析,卡爾桑遺址的新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的特徵十分明顯,卡爾桑的古代居民已經過著定居生活,以從事農業為主,同時兼營狩獵。 由於卡爾桑遺址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出土文物較多,因此自治區將此遺址正式定名為“卡爾桑文化遺址”;1962年又被列為“自治區文物保護重點單位”。

卡爾桑遺址位於伊吾縣淖毛湖鎮以東的沙丘地帶,是一處新石器時代末、青銅器時代初期的文化遺存,距今至少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
卡爾桑遺址卡爾桑遺址
卡爾桑遺址南北長約100米,東西寬約80米,面積約8000平方米。這處遺址具有兩個時代文化層的顯著特點:上層有土坯房屋建築遺存,發現有陶罐、青銅器等文物,屬青銅器時代的文化特徵;下層主要有以石器為主的生產工具和許多用礫石打磨的粗糙生活用具,具有典型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特徵。在遺址牆基東邊還發現一些殘破的灰坑,在其中也發現許多與土牆中發現的相同的陶片。旁邊還有一段長約5米的紅燒土層。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末開始,自治區文物考古工作隊對卡爾桑遺址進行過多次發掘考察和採集,共發掘整理出大量以花崗石為主要材料的鋤、錛、錐、杵、球,臼等石器,和以夾砂結構為主要工藝的罐等陶器,以及錐、殘骨匕首等骨角器、鹿角器,還出土了大量的錐、環、鏃等銅器。從這些大量文物分析,卡爾桑遺址的新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的特徵十分明顯,卡爾桑的古代居民已經過著定居生活,以從事農業為主,同時兼營狩獵。
由於卡爾桑遺址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出土文物較多,因此自治區將此遺址正式定名為“卡爾桑文化遺址”;1962年又被列為“自治區文物保護重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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