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長區審計局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03--陸衛琴-----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企、事業審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審計、財政方面的地方性審計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確定全區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審計項目計畫。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並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以及向區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貫徹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區級各部門、街道、區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上述部門和單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
3、區屬國有、集體企業,國有、集體控股企業和國有、集體資本占主導地位或政府委派的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
4、區重大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5、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財務收支。
6、對有關部門、單位涉及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7、協助紀檢監察、法務部門查處經濟案件。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四)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交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和開展計算機審計
(六)指導、監督審計管轄範圍內的內審工作;檢查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業務培訓。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01--張建榮-----局 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的日常管理。
02--褚 榮-----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檔案管理,基建項目審計,內審工作。
03--陸衛琴-----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企、事業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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