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縣人民法院

4、刑事審判庭。 5、民事審判第一庭。 7、行政審判庭。

機構概況

南豐縣位於江西東部,撫州南部,北毗南城縣,東鄰黎川縣,西立接宜黃縣,東南是福建省建寧縣,西南連廣昌縣。東西長約60公里,南北寬約55公里,總面積1909.28平方公里。全縣共有13個鄉鎮場,175個村民委員會,1342個村民小組,28萬餘人。
南豐法院於1950年6月成立,現有工作人員52名,內設機構12個,人民法庭3個。近年來,該院在院黨組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公正司法、一為心民”工作方針,圍繞創建“五型”法院和和諧法院目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艱苦創業,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全面推進各項工作深入開展。一是審判工作公正高效。積極探索審判方式改革,嚴格實行案件流程管理,審判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連續三年無超審限案件。同時,注重民事案件的調解,促進社會和諧發展。2005年民事案件調解率達81%。二是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堅持以人為本的隊伍建設思想,強素質、練內功、樹形象,加強教育培訓,18名幹警完成本科教育,3名幹警通過了司法考試,隊伍司法水平明顯提高。三是管理機制日臻完善。在隊伍管理、審判執行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定和整理出八十九項規章制度,已彙編成冊,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涵蓋法院管理方方面面的制度體系。四是基礎建設明顯進步。興建了全市一流的太和人民法庭。此外,占地面積1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總投資720萬元的院審判大樓正在興建當中,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進一步改善了辦公、辦案條件。
該院先後榮立全國法院集體一等功、全省法院集體二等功、全市法院集體三等功,2005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五星政法單位”、被縣委授予“基層滿意縣直部門”和文明單位、被縣直屬黨委授予“黨建工作紅旗單位”。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政工科。1978年12月設立。負責黨組會的會務工作和決定的抄告落實;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以及全院幹警思想政治工作,民眾工作,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負責法官的管理培訓、考核、選拔、任免和法官等級評定,做好乾警的轉正、定級、定職、晉職、晉級、獎懲等工作,負責管理本院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管理離(退)休幹部的工作;負責全院精神文明建設和爭先創優活動,及時表彰宣傳先進集體和先進模範人物;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和來信答覆。
2、辦公室。1975年設立秘書室,後更名為辦公室。負責綜合性協調與對外聯繫、接待工作,保證上傳下達、政令暢通;負責院長辦公會、院務會的會務;負責文秘工作,管理檔案、印章和辦公設備;管理財務、訴訟費、圖書資料、檔案資料及固定資產;負責審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設;管理調配全院車輛、裝備、武器和服裝發放等工作。
3、立案庭。2003時3月設立。負責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立案,依法審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認為申訴無理的,予以駁回;符合立案條件的,應予立案,並移送審判監督庭審查處理;處理來信、來訪;負責院長接待日的具體事宜;負責司法統計,處理司法救助事宜;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
4、刑事審判庭。1975年設立。負責審判刑事公訴案件;審理刑事自訴案件;組織並指導對刑事審判理論的學術研究。
5、民事審判第一庭。1978年12月設立民事審判庭,2003年3月26日改為現稱。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農村承包契約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中介組織之間的契約、侵權案件、智慧財產權案、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6、民事審判第二庭。1996年3月設立經濟庭,2003年3月26日改為現稱。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國內證券、期貨、票據、企業破產等案件。
7、行政審判庭。1978年12月設立。負責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處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已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訴案件;依法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行政抗訴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8、審判監督庭。2003年3月26日設立,負責審查處理經本院立案庭審查認為應當按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的各類再審案件;審判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刑事、民事再審案件。
9、執行局。2003年3月26日撤銷執行庭,同時設立設立執行局,內設綜合科、執行一庭、執行二庭。負責執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服從全省法院執行機構的統一管理和協調。
10、法警大隊。1999年12月設立。負責法庭的勤務工作、維持開庭秩序;押解人犯及奉命對死刑犯執行死刑;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紀檢組,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1993年4月成立,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及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及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本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受理本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二、派出機構
1、市山法庭:下轄市山鎮、三溪鄉,轄區面積335平方公里,人口4萬餘。
2、太和法庭:下轄太和鎮、桑田鎮、萊溪鄉、付坊鄉、太源鄉,轄區面積666平方公里,人口8萬餘。
3、白舍法庭:下轄白舍鎮、紫宵鎮和長紅墾殖場,轄區面積634平方公里,人口5萬餘。
法庭負責審判本庭管轄範圍內的民事糾紛案件和指導轄區內調解組織處理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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