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高煊

民國27年秋,專設戰時民校25所,兼設戰時民校60所。 為提高國民體育水平,民國30年起,成立縣立公共體育場。 民國30年,卓高煊調往晉江任縣長。

卓高煊,又名蔭蒼,福建閩侯縣人,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出生。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
民國27~30年(1938~1941)任南平縣縣長。任內,重視教育、體育、衛生事業和發展交通以及市政建設等。民國27年秋,專設戰時民校25所,兼設戰時民校60所。民國28年秋,將簡小與民校改成戰時國民學校,專設40所,兼設15所,為便利各中心國小、國民學校及私立國小的師資進修提供條件。同時,在城區各校及鄉區中心校,一律增設衛生室。民國29年,在縣立圖書館設立教育書報社郵借部,並由縣政府籌撥款項,選購有關國小教師自學進修所需的各種參考書籍,以供借閱。還擴充縣立圖書館,增設民眾教育館1所。為提高國民體育水平,民國30年起,成立縣立公共體育場。
卓高煊積極組織國民工役修築鄉村道路全長160千米,路面寬3.5米;修築南平城區中山路長557米,寬7.5米;修築中正路(今解放路)長750米。將城市大小濠溝疏通。此外,還修建公共糞池2個,公共廁所5座。為便利民眾看病,在府前路新建衛生院1所。
抗日戰爭期間,福州等地疏散到南平的人口激增至189000人,糧食供應困難,發生恐慌。卓高煊採取調節供應措施,即令由貿易公司辦理平糶,由城廂米商聯合經營,縣府協助貸予資金,實行計口授糧,發給米證,規定公允價格,以此安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
民國30年,卓高煊調往晉江任縣長。後赴台灣,於台去世。今南平市檔案館存有卓高煊主編的《南平縣政三年》一書,輯當年的縣政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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