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歷程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正式實施。
2018年11月23日,北京市禁毒辦、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北京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辦法》是在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基礎上細化、最佳化出台的。
2019年1月16日下午,北京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北京市公安局召開北京市禁毒工作新聞發布會。市禁毒委、市公安局有關領導,市公安局有關部門領導,朝陽和海淀區禁毒辦、公安分局有關領導出席會議,發布會解讀了《北京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並介紹了2018年首都緝毒打擊工作情況。發布會後,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北京市公安局關於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的通告》,以通告形式,將《辦法》向全社會予以發布。
內容解讀
《北京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是對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細化、最佳化基礎上出台的。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北京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的受理範圍,
二是進一步拓寬了毒品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的渠道路徑,在北京市禁毒辦、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舉報專線,電子信箱,新浪微博“平安北京”,微信公眾號“北京禁毒”等渠道都可以進行舉報。
三是進一步提高了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的獎勵金額,由2014年規定的10萬元,提高至現在的最高獎勵30萬元,
四是進一步規範了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的舉報條件。即舉報發生在北京的毒品違法犯罪案件或者舉報涉及北京的外地毒品違法犯罪線索;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違法犯罪活動時間、地點、人員、物品等基本舉報事實;舉報時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雖被公安機關掌握,但舉報人舉報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揮重要或者關鍵作用的。
《辦法》第一次將安檢、旅檢、貨檢、郵檢、物流、快遞等從業人員納入參與舉報的民眾範圍,進一步細化了獎勵保障,提升了海關、鐵路、機場等成員單位參與禁毒鬥爭的積極性。
辦法意義
《北京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的出台,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6.21”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推動首都禁毒人民戰爭向縱深開展的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