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91年9月25日,前蘇聯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在加里寧格勒州成立“揚塔里”自由經濟區發展委員會,其所確定的發展目標是:發揮該自由經濟區鮮明的外向型經濟特點,建立全俄性的大型進出口運輸體系,建立無關稅區,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旅遊休閒業,與其他國家共同建立大型技術園區,掌握並向國內其他地區傳播西方和本國先進技術,提高地方產品的競爭力。為此,“揚塔里”自由經濟區為外國和本國企業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然而,蘇聯解體後,1995年時任俄羅斯總統葉爾欽發布命令,廢除了“揚塔里”自由經濟區的海關優惠政策。
1995年5月18日,總統令賦予加里寧格勒州行政長官同外國國家的行政地區、政府各部門和主管部門簽訂協定的權力,從而為該區發展對外經濟聯奠定了法律基礎。根據加里寧格勒州特殊的地理條件,葉爾欽總統於1996年1月22日又簽署了《俄羅斯聯邦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法》,在俄羅斯歷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鞏固了自由經濟區的特惠地位。隨著該法的頒布,“揚塔里”自由經濟區演變成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恢復並確立了該州的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1997年9月29日俄政府通過了《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1998~2005年總體發展綱要》,規定實施該綱要需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準備階段,需一至一年半;第二階段是初步實施階段,需一年半至兩年;第三階段是全面實施階段,需四年半至五年半。該綱要的實施需增加總額為140500億盧布的經費。
法律政策
2006年4月1日,俄羅斯開始實施《俄羅斯聯邦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法》,該法律的頒布與實施為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建設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
《俄羅斯聯邦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法》中規定了經濟區內投資和經營活動制度,海關管理、外匯管理和外匯監督、稅收調節和銀行活動條件等方面的制度。其中規定任何行業的企業和組織,包括外國投資者均可在經濟區內展開經營活動,而且除俄羅斯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不需要就某種經營活動另行申請許可。解決這些問題的全權實際上完全掌握在加里寧格勒州政府手中,但軍工部門、放射性物質、有毒物質、麻醉劑和酒精生產、電力部門、貴金屬和寶石的開採和加工、聯邦所屬資源產地石油和天然氣的開採、交通和通信、大眾傳媒工具、電影出租和攝影等除外。
該經濟區內實行自由關稅區的關稅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經濟區內生產的運往國外的商品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免徵關稅和其他稅費(海關規費除外),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的商品也免徵上述稅費,但對某些商品和服務的進口可以實行數量限制;
經濟區內生產的運往俄羅斯海關境域其他地區和關稅同盟境內的商品免繳進口稅和其他稅費(海關規費除外),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而後運往俄羅斯海關境域其他地區及關稅同盟境內的商品(在區內加工的商品除外),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而後運往國外的商品(在區內加工過和沒加工過的商品)在過關時免徵關稅和其他稅費,對此類商品的進口和出口也不實行數量限制。
1.經濟區內生產的運往國外的商品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免徵關稅和其他稅費(海關規費除外),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2.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的商品也免徵上述稅費,但對某些商品和服務的進口可以實行數量限制;
3.經濟區內生產的運往俄羅斯海關境域其他地區和關稅同盟境內的商品免繳進口稅和其他稅費(海關規費除外),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4.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而後運往俄羅斯海關境域其他地區及關稅同盟境內的商品(在區內加工的商品除外),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對此類商品不實行非關稅調節;
5.從其他國家運進經濟區內、而後運往國外的商品(在區內加工過和沒加工過的商品)在過關時免徵關稅和其他稅費,對此類商品的進口和出口也不實行數量限制。
《俄羅斯聯邦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法》明確規定商品遵從經濟區內生產的認定標準,此標準是加里寧格勒州政府和國家海關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商品加工部分不低於15%;電子商品和複雜家用電器加工部分不低於15%;商品加工後其在海關稅則中的序號改變——上述商品都可認為是在區內生產的。
對出口商品、工程和服務所得外匯收入不實行在俄國內外匯市場上義務交售的規定,區內所有結算只用盧布進行。
根據俄法律和加里寧格勒州法律,在經濟區內對俄羅斯和外國投資者實行稅收優惠。
為完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目前正在實施由減免關稅優惠政策過渡到減免其他稅收的優惠政策。即在特區企業建立前6年免除企業利潤稅和財產稅,從第7年到第12年利潤稅和財產稅減半徵收,對利潤稅地方預算應徵收部分減半徵收等等。
法律規定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期限25年。
發展狀況
截止2007年,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入駐企業56家,總投資額達313.5億盧布(約為13.28億美元),實際投資額達134.24億盧布(約為5.68億美元)。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主要投資國別為荷蘭(占投資額27%)、英國(占投資額15%)、法國(占投資額4%)。在56家入駐企業中外國獨資企業有13家,俄羅斯與外國合資企業為9家,其餘為俄本國企業。
由於海陸空交通便利,加里寧格勒州是俄羅斯經濟和工業生產比較發達的地區之一,其主要社會經濟發展指標超過俄聯邦地區平均發展水平。2007年加里寧格勒州地區總產值增長12.4%,比2000年增長了114%,當年俄羅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7.3%,比2000年增長了60%。
加里寧格勒州地區加工工業發展較快,並帶動整個工業快速發展,成為該地區經濟發展的主要特點。主要工業產品有汽車、電視、吸塵器、電冰櫃和微波爐。
據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加里寧格勒州工業產值增長40.3%,在俄羅斯聯邦西北地區位居第一,加工工業產值增長90.7%,住房建設比2006年增長49.8%。
對外貿易
近年來加里寧格勒州對外貿易快速發展,2000年當時的對外貿易進出口額僅為14億美元,2007年進出口額則已達到128.38億美元,其中進口額78.20億美元,出口額50.18億美元,7年中增長了8倍多。主要貿易夥伴有荷蘭、德國、中國、拉脫維亞和波蘭。
2007年加里寧格勒州與中國貿易進出口總額為15.19億美元,比2006年增長了1.2倍。從中國進口額占該州進口總額的19.3%,中國占加里寧格勒州進口第一位。進口的主要商品為液態晶體(占16%),閥門配件(占14.3%),燈泡及電線(占13.3%),車廂(占13%)。
投資環境
加里寧格勒州政府為地區經濟長期發展積極吸引外資,對所有投資者平等對待,對利用當地資源和基礎設施享有平等的權利。簡化程式提高辦事效率,對投資者在項目投資初期提供必要的支持。
2007年加里寧格勒州固定資本投資比2006年提高了12.6%,外資實際投資額為2.988億美元,比2006年增長了2.7倍。
外資主要投資領域是加工工業,占全部外資的53.8%。主要外資國別有波蘭(6380萬美元,占全部外資的22.9%),賽普勒斯(5990萬美元,占全部外資的20%),葡萄牙(3320萬美元,占全部外資的11.1%),丹麥(2535萬美元,占全部外資的8.5%),比利時(2122萬美元,占全部外資的7.1%)。
旅遊特區建設
2006年6月3日俄羅斯政府對《俄羅斯聯邦加里寧格勒州特別經濟區法》進行了補充修訂,對俄羅斯準備實施的興建旅遊休閒型經濟特區做出相關的規定。經過俄聯邦競爭招標,加里寧格勒成為新建的7個旅遊休閒型特區之一。其旅遊休閒型特區已經開始興建。
加里寧格勒州的自然地理資源豐富,瀕臨波羅的海,東普魯士遺留的人文歷史景觀獨特,可望為俄羅斯旅遊業推出的一道亮麗風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