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襄樂縣主等實封敕

《加襄樂縣主等實封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加襄樂縣主等實封敕

故惠宣太子女襄樂縣主等,德稟賢王,名高淑女,資其婉順,遘此偏孤。念遠之德,惟恩是屬。宜受賜於湯沐,俾承榮於敦敘。可各賜實封一百戶。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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