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年

劉鴻年,男,生前是北京市內六公安分局第四派出所民警。1949年11月16日上午9時許,北池子53號住戶張芷淹家中發生一起搶劫案。3名匪徒以查戶口為名進入張家後,持槍將全家人逼入西小屋內,用布條捆綁,並將眼睛蒙上,匪徒大肆搜翻。搶走金鑲紅寶石戒指兩個、金鑲藍寶石戒指一個和其它物品。內六公安分局接到報案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查緝追捕。在追捕中,民警劉鴻年、徐雲生被匪徒開槍擊中身亡。徐雲生年僅17歲,劉鴻年也只有18歲,他們參加公安工作剛一個多月,就為維護新中國首都的安寧獻出了生命。

基本信息

經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調查追蹤,於1950年1月18日先後將槍殺警士的王惠民及其同夥14人捕獲。共破獲搶劫案14起,繳獲手槍6支、子彈306發,及大量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1949年1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劉鴻年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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