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崑山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釋放。
2013年1月25日凌晨,劉海龍在崑山市陸家鎮宜家花園小區內因瑣事與被害人許某生糾紛,劉某某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與被害人許某互毆,致被害人許某左側胸腔積液。
2013年6月3日晚,劉海龍等三人酒後至崑山市陸家鎮合豐好聲音KTV,無故毆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5月13日因犯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罪,被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車問題,與他人引發口角導致衝突,提刀追砍腳踏車車主於某某,卻被反砍身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8年8月31日下午,從崑山警方處了解到,劉海龍的遺體已基本完成屍檢。
見義勇為
2018年3月,曾榮獲見義勇為證書。8月29日下午,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通報稱,劉某某因舉報有人犯罪線索,“對其獎勵是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