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龍[8·27崑山持刀砍人案死者]

劉海龍[8·27崑山持刀砍人案死者]

劉海龍,“8·27崑山持刀砍人案”中寶馬男死者,外號“龍哥”,甘肅省鎮原縣人 。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四年六個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九個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兩年兩個月。五次坐牢,從19歲開始偷竊,五次被判刑加起來10年5個月。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車問題,與他人引發口角導致衝突,提刀追砍腳踏車車主於某某,卻被反砍身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8月31日下午,劉海龍的遺體已基本完成屍檢。

人物經歷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崑山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釋放。

2013年1月25日凌晨,劉海龍在崑山市陸家鎮宜家花園小區內因瑣事與被害人許某生糾紛,劉某某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與被害人許某互毆,致被害人許某左側胸腔積液。

2013年6月3日晚,劉海龍等三人酒後至崑山市陸家鎮合豐好聲音KTV,無故毆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5月13日因犯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罪,被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車問題,與他人引發口角導致衝突,提刀追砍腳踏車車主於某某,卻被反砍身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8年8月31日下午,從崑山警方處了解到,劉海龍的遺體已基本完成屍檢。

見義勇為

2018年3月,曾榮獲見義勇為證書。8月29日下午,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通報稱,劉某某因舉報有人犯罪線索,“對其獎勵是按規定執行。”

見義勇為榮譽證書 見義勇為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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