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華,威縣扶貧辦原主任。
劉寶華在任威縣扶貧辦主任期間,失職失責,導致縣扶貧辦在2013年至2016年扶貧項目建設中未按規定執行公開招投標1103.3萬元;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1480.6萬元;違規在項目管理費中列支修車費、住宿費等19萬元;虛報培訓開支9萬元。王廷彪在任威縣扶貧辦副主任期間,2012年至2014年,對何家莊等6個村的扶貧項目申報驗收把關不嚴,致使79.9萬元國家扶貧資金被騙取。給予劉寶華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王廷彪開除黨籍處分。
劉寶華,威縣扶貧辦原主任。
劉寶華在任威縣扶貧辦主任期間,失職失責,導致縣扶貧辦在2013年至2016年扶貧項目建設中未按規定執行公開招投標1103.3萬元;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1480.6萬元;違規在項目管理費中列支修車費、住宿費等19萬元;虛報培訓開支9萬元。王廷彪在任威縣扶貧辦副主任期間,2012年至2014年,對何家莊等6個村的扶貧項目申報驗收把關不嚴,致使79.9萬元國家扶貧資金被騙取。給予劉寶華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王廷彪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