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開展企業年檢;依法對轄區內各類企業進行日常監管,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三)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依法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查處食品安全監管違法行為,對網路商品交易行為進行監管。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六)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七)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商標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標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八)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九)承辦市工商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局內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領導講話及全局性檔案的起草、審核、把關、列印工作;負責信息、調研、政務督查、宣傳、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檔案收發、傳閱、文檔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配合有關科室做好綜治、保密和信訪等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本局機關和派出機構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事務;承辦本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推動基層體制改革和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表彰工作;做好系統內的擁軍優屬工作。
(三)財務裝備科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匯總和執行本系統財務預算,匯總財務決算;統一管理本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基建、國有資產、行政性收費及收費票據;負責本系統的財務、裝備、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
(四)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教育工作;加強行風建設,認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查處系統幹部職工違法違紀工作;負責系統政務公開和軟環境建設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法制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辦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對本局出台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指導、培訓。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主要職責是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指揮、調度全縣“3.15”投訴舉報網路的運行,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
(七)商標廣告科
主要職責是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負責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查處虛假廣告和違法廣告;負責對全縣廣告發布實施監測。
(八)市場監管局
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規範市場交易行為;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批准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為;查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對網路商品交易行為進行監管;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調解契約糾紛,查處契約欺詐和格式契約條款等違法行為; 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
(九)企業註冊局(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辦理企業年檢;查處違反企業登記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指導工商所對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企業檔案、名稱查詢工作。
(十)公平交易局(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制止和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及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案件;查處本轄區重大複雜案件和特殊管轄案件,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打擊傳銷、規範直銷行為。
(十一)消費者協會(社團掛靠)
主要職責是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十二)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社團掛靠)
主要職責是在會員中廣泛開展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引導會員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調查了解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和經營現狀,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個體私營業者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
(十三)下設城關、北宋、鹽窩、陳莊、汀羅5各工商所(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是辦理轄區內由縣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縣局核准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監督管理轄區內農貿市場經濟秩序;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糾紛;受理、初審、核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