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人類法學派

刑事人類法學派是19世紀中期義大利刑法理論學派.因其創始人是義大利龍勃羅梭,繼之而起的代表人物如菲利、加羅法洛,均是義大利人,故又稱龍勃羅梭學派或義大利學派。

.反對刑事古典學派的教條主義的研究方法,主張用人類學方法對犯罪原因進行探討,這樣的法學理論才是合理的.龍勃羅梭首先從人類學的角度對犯罪者進行研究,在他的《犯罪人論》一書中提出天生犯罪人類型說,從犯人身體構造方面的特徵來尋找犯罪原因,如頭蓋骨異常、前額扁平、顴骨特別高等,天生具有犯罪特質.在精神心理方面,精神發育遲滯、缺乏道德感情、耽於迷信、衝動、殘忍、懶惰等,這些特徵是先天的,表現出了人類的返祖現象.具備這些特徵的人容易進行犯罪,必須對這部分人進行防範,採取保全措施.繼龍勃羅梭之後的代表是菲利,他只承認遺傳性格等個人原因與犯罪的關係,著重社會原因的探討,因此,他後來轉向刑事社會學.龍勃羅梭的學生加羅法洛則著重發揮了其老師的精神心理方面的學說.這個學派的觀點雖然受到許多抨擊,但其研究方法則對後人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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