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等級評定

為深入貫徹《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範》(SB/T11132-2015) 行業標準,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創新管理與服務模式,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委託,中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聯盟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共同組織開展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對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的設施設備、信息化、內部管理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全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等級評定工作座談會已經於6月21日在北京召開 。

全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範》(SB/T11132-2015) 行業標準,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創新管理與服務模式,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委託,中國電子商 務物流企業聯盟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共同組織開展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對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的設施設備、信息化、內部管理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一、總則

第一條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依據商務部頒布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範》(SB/T11132-2015)國內貿易行業標準進行。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均可在自願的基礎上申請參與等級評定。

第二條根據《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範》(SB/T11132-2015)國內貿易行業標準,將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分為倉儲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運輸配送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和綜合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企業。各企業應按上述分類申請評定。

第三條 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共分為A、AA、AAA、AAAA、AAAAA 五個等級,AAAAA級為最高級,依次降低。

二、評定機構設定及職責

第四條商務部與中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聯盟、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共同設立“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等級評定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的組織領導工作。

等級評定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

(一)審定《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管理辦法》及有關檔案;

(二)核准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

(三)協調評定工作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審議批准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辦公室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第五條等級評定領導小組下設“全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辦公室”(簡稱“等級評定辦公室”),負責評定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管理。

等級評定辦公室負責組建專家組,由政府、行業組織、研究機構、高校、企業等各領域專業人士組成,負責標準宣貫、推介、答疑、檔案審核、現場評定、綜合評分、出具評審報告等工作。

第六條等級評定辦公室負責專家的聘用、考核和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專家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後,發放聘用證書,每屆任期二年,可連任。

第七條評審專家的評審等費用管理辦法由等級評定領導小組另行制定,從收取的評審費中支付。

三、等級劃分的條件

第八條倉儲型、運輸配送型以及綜合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劃分指標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和附屬檔案3。

四、企業申報程式

第九條參與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的企業,按照“自檢—申報—檔案審核—現場評審—綜合評定—公示—公告”的程式進行。獲得等級的企業申報晉級,同樣適用於此程式。

第十條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申請等級評定,應向等級評定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申請表(見附屬檔案4);

(二)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快遞企業需提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三)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自評報告;

(四)等級評定辦公室規定的其它材料。

等級評定辦公室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業補充完善。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所屬的加盟企業或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也可獨立申報參與評定。

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按照工作成本收取必要的申報、評定和公告等相關費用。評審組差旅費、食宿費等相關費用由參評企業另行承擔。

五、評定程式

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受理申請

等級評定辦公室受理參評企業的評定申請後,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回復。缺少材料的企業應及時補報。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其說明理由。

(二)組織評審小組

受理申請後,等級評定辦公室組織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評審小組由組長和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專家不得與申請企業有組織上、經濟上的關係。

(三)審核准備

等級評定辦公室受理申請後,參評企業須提供《檔案審核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出具加蓋公章的真實性承諾書。

等級評定辦公室提前將評審小組成員通知申請方,確認其對人員組成是否有異議。

(四)檔案審核

評審小組根據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檔案審核,對檔案審核合格的企業,制定現場評審計畫。

(五)現場評審

評審小組與參評企業確定現場評審日期。現場評審採取聽取介紹、現場檢查、抽樣核實等多種方式。

(六)評審

評審小組依據檔案審核、現場評審情況,結合評分細則進行綜合打分,並出具書面評審報告報等級評定辦公室。

(七)綜合評定

等級評定辦公室根據評審組提供的評審報告、評審材料和現場評審結果,對參評企業的等級資格進行綜合評定。

達到AAAAA 級別的企業,由等級評定辦公室安排專家組進行現場答辯,根據答辯結果核定其級別。

(八)公示

等級評定辦公室對符合相應等級條件的參評企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10 個工作日。

(九)公告、授牌

1.對通過公示的參評企業,領導小組給予評定等級的批覆,並授予相應的評定等級證明。

2.等級評定辦公室對獲得等級的企業進行公告,並核發證書、授牌。

六、複評和晉級

第十四條等級評定辦公室對企業評定等級實行複評制度,對等級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複評

1.獲得AAA 級(含)以下的企業每兩年接受一次複評。

2.獲得AAAA 級(含)以上的企業,每年接受一次複評。

3.複評時間從獲得授牌和證書之日算起。複評時提交複評表。等級評定辦公室根據需要對複評企業進行抽檢。

4.逾期未參加複評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等級資格,等級評定辦公室公告取消其等級資格。

5.經過複評,對達不到等級要求的企業,由等級評定辦公室發出未達標準、降低等級或取消等級通知,對降低等級和取消等級的企業在媒體上公告。

6.被降低或取消等級的企業,一年以後才能夠重新申請相應級別的等級評定。未達標準的企業,須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按降低等級或取消等級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企業可在獲得企業等級資格滿一年後申請晉級。晉級申報程式參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執行。

七、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評審專家行為準則:

(一)嚴格遵守評定標準與評定程式;

(二)嚴禁泄露參評企業的任何信息和商業秘密;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參評企業給予的回扣、禮品或其它好處;

(四)不得向參評企業提出評定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

(五)不得與參評企業串通,騙取評定等級;

(六)評審專家實行迴避制度。評審專家在參與企業等級評定時,如與被評審企業有組織、經濟或其它關聯時,須主動聲明迴避。

評審員和專家如有嚴重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提交有關部門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第十八條 等級評定辦公室對派出的評審小組進行監督。評

審小組或評審員在評審期間發生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或其他不適宜繼續擔任評審工作行為的,立即解散評審小組或撤銷評審專家資格。

被撤銷評審專家資格的,終身不得再從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等級評定工作。

第十九條等級評定辦公室建立社會投訴機制,對已獲得評定等級企業的綜合情況實行社會監督。等級評定辦公室統一負責處理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質量評定投訴。凡出現不符合評價標準的行為或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企業,等級評定辦公室將降低或取消其等級,並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條 等級評定辦公室對違規企業視情況採取以下處理辦法:

(一)已取得等級資格的企業如發生生產安全、質量安全、人身安全、服務質量等重大事故,或在評審期間提供虛假材料、採用其它手段騙取分級評定等級,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並在相應範圍內公布處理結果;

(二)對於需要限期整改的錯誤,等級評定辦公室將向企業發出書面的《限期整改通知書》,企業接到通知書後,應立即進行整改,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結果報告等級評定辦公室。未按期整改的,視為放棄,將給予降低或取消等級等處理;

(三)被降低或取消等級資格的企業,應立即將原等級標誌和證書交還等級評定辦公室;

(四)因違規被降低或取消等級的企業,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二年內,不予恢復或重新評定等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