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轉讓價格

內部轉讓價格又稱“內部結算價格”·指企業內部各責任中心之間相互提供產品或勞務時所用的計畫價格。採用此項價格,有利於調動轉出單位和轉入單位雙方的積極性。確定內部轉讓價格的三項原則是:(1) 必須為轉讓雙方自願接受.各責任中心必須有確定價格的獨立自主權。(2) 必須對轉讓雙方都有利。這是確定價格的基礎。(3)必須保證企業總的利益不受影響,上下級一致是確定價格的條件。在確定內部轉讓價格時,需要比較上級和轉讓雙方所得的邊際貢獻。當上級部門、轉讓雙方的邊際貢獻都能隨著產品轉讓而增加時,這一轉讓價格才是可取的。

一、內部轉讓價格的概念

內部轉讓價格(Interdivisional Transfer Price)是企業內部各責任中心之間由於相互結算或相互轉賬所需選用的一種價格標準。轉讓價格制定的大小,其彌補成本和創造(內部)利潤的程度是企業的會計政策問題。

所謂相互結算,是指企業各責任中心在相互提供產品或勞務是進行計價和清償債權債務的手續。所謂相互主安裝,是指各責任中心之間由於責任成本發生的地點與應承擔責任的地點不同,為了劃清責任,需要進行相互轉賬。

內部轉讓交易並不影響企業整體利潤總額的大小,但會影響各分部利潤的大小。轉讓價格高意味著供應分部(Supplying Division)比在轉讓價格低時獲得更大的利潤。同樣,轉讓價格高意味著購買分部(Buying Division)比在轉讓價格低時獲得更小的利潤。儘管轉讓價格與企業整體盈利性無關,但轉讓價格的決定了分部的盈利性取決於轉讓價格水平制定的高低。

二、內部轉讓價格制訂的作用

制定內部轉讓價格的一般管理作用在於:

1、明確各責任中心的經濟責任,應該能使提供轉讓的分部對其工作有回報,接受轉讓的分部對其享受的利益發生成本。它提供了把所有經營單位共同賺取的利潤分解到各單位利潤的方法。

2.、使對各責任中心的業績評價和評價能建立在客觀、可比的基礎上,轉讓價格的大小水平,能使對利潤中心的業績評價以商業的方式計量(Measured Commercially),它應該是公允的市場價格。

3、通過它能夠知道每個單位對企業做出的貢獻,使管理部門能根據各責任中心的有關會計信息,正確的進行部門決策。

4、轉讓價格是提升分部自主獨立性的一種方式,有利於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激勵基層經理更好的經營。

5、有助於實現目標一致(Goal Congruence)性。制定的轉讓價格應能使購買(或銷售)部門獲得最大利益的同時,也使整個企業獲得最大利益。它為企業內提供了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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