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大樓

入境事務大樓

入境事務大樓(英語:Immigration Tower),原名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香港主權移交前該大廈稱人民入境事務大樓,位於香港香港島灣仔告士打道7號,樓高177米49層,鄰近維多利亞港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是港島區其中一座政府辦公大樓。內有入境事務處總部(3樓)、創新科技署、審計署、內幕交易審裁處、庫務署、運輸署、水務署。 入境事務大樓的升降機入口處保全較嚴謹,因過去有爭取居港權而引發的刑事悲劇。 2008年財政司長曾俊華在預算案中披露正積極研究將占地1.3公頃的灣仔海旁3座政府大樓搬遷至啟德新發展區和將軍澳等,騰出的土地將用以興建甲級寫字樓。[編輯] 歷史 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於1990年落成啟用,當時人民入境事務處位於九龍尖東冠華中心的總部便搬遷入該大樓。1992年,該大樓改名為人民入境事務大樓,至1997年因部門改名而將大樓改為現名。

大樓外牆

1999年9月16日颱風約克襲港,香港天文台曾懸掛十號颶風信號,入境事務大樓的玻璃外牆被吹倒,以致很多政府檔案被吹至地上。

縱火案

主條目: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帶著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 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威脅自焚,期間施君龍等人在現場縱火,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

2002年2月首被告施君龍被判謀殺及縱火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6人彭漢坤、傅模、林興鑾、楊義坪、楊義炎及周洪川,則因誤殺及縱火罪判監12至13年。7人其後抗訴,當中施君龍對謀殺罪判決的抗訴得直,被抗訴庭改判誤殺罪,監禁14年。7人仍然不服判決,再抗訴至香港終審法院,由於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7名被告獲撤銷所有控罪,發還高等法院重審。2005年6月16日,施君龍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認基於嚴重疏忽誤殺梁錦光和林小星,各人因認罪獲得最少三分一的減刑,施被判入獄8年,其餘6名被告判囚7年4個月;至於縱火罪則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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