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

主要職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就業促進法》等國家勞動就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擬訂全縣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統籌管理全縣的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工作,搞好資源配置,積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負責全縣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新增長勞動力的預備制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失業保險工作,搞好失業人員登記、參保擴面和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社區非正規就業組織的認證和管理工作,對其進行經營性、政策性的指導;負責小額擔保貸款、靈活就業人員認定及社保補貼申領發放、公益崗位的開發管理、社區及鄉鎮勞動保障平台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再就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就業再就業工作的資金支撐能力。

(四)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進一步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八)負責全縣軍隊轉業軍官的接收,副營職以下轉業軍官的安置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的實施。

(九)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克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人秘股、社會保險股、工資福利股、職稱股、考獎股、培訓監督股、調解仲裁股、信息股等8個內設機構,下設就業局、醫保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勞動監察大隊、社保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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