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扭簧測微計

測微計應附有球面測量頭。 測微計夾持套筒的直徑應為28h8,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不應大於0.4μm。 測微計測量桿與測量頭配合部分的直徑應為6h7。

光學扭簧測微計 spring-optical measuring heads
定義:

利用扭簧元件作為尺寸的轉換和光學原理的傳動放大,將測量桿的直線位移轉變為指標線在弧形度盤上的角位移,並由度盤進行讀數的測量器具。又稱為光學扭簧測微儀或光學扭簧比較儀

要求:

1、外觀
測微計測量頭的測量面和夾持套筒的表面上不應有影響使用性能的鏽蝕、碰傷、劃痕等缺陷。
2、相互作用
測微計在正常使用狀態下,測量機構的移動應平穩、靈活、無卡滯現象。
3、測量頭、套筒
測微計測量頭的測量面宜採用紅寶石、瑪瑙、硬質合金等耐磨的材料製造,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不應大於0.05μm;鋼製測量頭的測量面硬度不應小於760HV。
測微計應附有球面測量頭。
測微計夾持套筒的直徑應為28h8,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不應大於0.4μm。
測微計測量桿與測量頭配合部分的直徑應為6h7。
4、度盤
標尺應按0.1μm或0.2μm或0.5μm或1μm分度值排列,且標尺標記清晰,背景反差適當,分度值應清晰地標記在讀盤上。
度盤上應標有“+”、“-”符號。
表蒙應清晰透明,且無妨礙示值讀數的缺陷。
標尺間距不應小於0.9μm。
標尺標記寬度應為0.10mm至0.20mm範圍內,且寬度差不應大於0.05mm。
標尺標記長度不應夏鷗標尺間距。
每10個標尺標記應為長標尺標記,每10個標尺標記應有標尺標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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