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危機定義
債權都是有履行期限的,比如買賣雙方約定,出賣人必須在什麼時間交貨,買受人必須在什麼時間前付款。期限未到時,不能要求對方交貨或者交錢,期限一到,對方就應該交貨或交錢。
債權危機分類
從履行期限這個角度,我們把債權危機分成兩類,第一類:履行期限已過但債權仍未實現,比如付款期已過但還沒收到貨款。第二類:履行期限未過但能確定債權的實現會受到阻礙,這可能是因為債務人明確表示要賴款,或者是因為債務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又或者是債務人喪失商業信譽。
債權危機的發生,將使企業遭受一定的損失,嚴重的還會導致企業倒閉。所以,做為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必須具有債權危機管理的法律意識。
債權危機管理的三部曲
債權危機管理是危機管理的一部分,它也分為三個步驟:
1、事前管理—債權危機的預防。
2、事中管理—債權危機的應對。
3、事後管理—債權危機的化解。
在這幾個步驟中,應當說事前管理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也是成本最低的。能否積極應對危機和有效化解危機,在多數情況下要看債權危機的事前管理是否到位。另要強調的是,三個步驟的羅列,只為強調每個步驟的工作重心,不是指每個步驟截然分開,互不相干,在實務中往往要交叉運用,相得益彰。
債權危機預防
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是法律專為保障債權實現、預防債權危機而設的一種制度。
擔保分為三種,即人的擔保,物的擔保,金錢擔保。
人的擔保指保證。物的擔保包含抵押、質押、留置、所有權保留。金錢擔保指定金。以下分別說明。
債權危機能否得到有效管理,則是檢驗企業領導人法律意識高低和危機管理能力強弱的一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