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金保險

個人年金保險也稱為單生年金保險,是指以一個被保險人生存作為給付條件的年金。

個人年金保險的巨觀背景

個人年金保險屬於世界銀行提出的"三支柱"以及"五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中的"第三支柱",屬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的養老保障模式的第三個層次,屬於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四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中的第四個層次,屬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倡導的三級養老保障模式中的第三級,屬於我國台灣保險學者方明川教授提出的中國四層柱或四輪式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中的第四層柱或第四輪式。各國紛紛將個人年金保險視為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改變其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補充地位,這是年金保險獲得快速發展的巨觀背景。

同時,一些國家第一支柱(國民年金)與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出現困難,國民為了提高老年保障水平,紛紛購買個人年金。同時,為減輕政府的財務負擔,一些國家也鼓勵國民購買個人退休年金。如英國政府允許國民自其社會保障部門(Department ofSocial Security,DSS)基金釋出,購買個人退休年金。鼓勵國民自國民年金轉向個人年金。

我國個人年金保險的發展啟示

發展我國個人年金市場,我們必須利用後發優勢,充分借鑑國際成功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著重從明確發展定位、擴大供給、提高需求以及政策驅動四個方面人手,構建個人年金髮展的政策環境和框架。

第一,明確發展定位。必須從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來看待個人年金的發展,將個人年金真正作為養老保障的"第三支柱"。在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和政策調整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個人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以及企業年金的互動關係,這是個人年金髮展的關鍵和前提。

第二,擴大個人年金的供給能力,提高保險公司的供給效率。要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在養老產品上尋找突破口,改變現有產品責任單一、回報單一的現狀。一是針對不同群體(如年輕人群、老年人群等)和特殊群體(如農民工、務農農民等)的消費觀念,組織開發設計更加人性化的產品;二是增強個人養老金產品的投資功能和賬戶管理功能;三是深入研究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加強個人轉換年金產品的開發和創新。同時,隨著個人養老年金產品資金的投資渠道逐漸拓寬,要提高資產管理能力和效率,以提升個人養老年金產品在其他類型的個人理財產品中的競爭力。

第三,提升對個人年金的需求。要廣泛宣傳個人養老年金的作用和益處,通過教育宣傳,改變老百姓"養兒防老"的傳統思想觀念,引導國民積極購買個人養老年金產品,尤其要重視對年輕一代的養老風險教育。

第四,建立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個人年金的發展。稅收優惠政策至少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於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在擴寬投資渠道的同時,應視其經營狀況,對投資收益給予稅收優惠,以此提高金融機構經營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以提高年金保險的競爭力與供給效率。二是對於購買個人年金的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年金保險的受領人,分別在年金保險的購買、累積和領取三個階段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提升國民對年金保險的需求。

參考文獻

1 第六章 人身保險.保險學原理.廣東金融學院保險系網路課程

2 庹國柱,朱俊生.國外個人年金保險的發展變化及其啟示[J].中國金融,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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