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溮河區調整津貼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溮政辦〔2010〕35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現將《溮河區調整津貼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詳細內容
溮河區調整津貼補貼實施方案為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縮小同城同區域幹部職工收入水平,擴大國內需求,公平收入分配,推動和諧社會建設,根據市政府關於提高溮河區津貼補貼水平的請示的批覆,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制定調整津貼補貼實施方案。
一、調整目的
根據河南省《關於調整縣(區)津貼補貼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自2010年7月1日起對我區津貼補貼進行調整。通過兩年時間調整,達到同城、同職級同待遇。
二、調整範圍
發放津貼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以及經批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的公務人員。
相應增加事業單位人員預增發津貼補貼標準,待國家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事業單位規範津貼補貼有關政策出台後,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差供單位和自收自支單位按照政策標準從原資金渠道解決。
三、調整標準
按照省、市有關政策,信陽市轄區(包括平橋區)此次津貼補貼調至人年均11000元,目前我區的執行標準是人年均8600元,因此,此次師河、平橋兩區調整津貼補貼調增人年均2400元,即人月均200元。市規定我區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按壓縮率分別是:副廳級2、正處級1.8、副處級1.6、正科級1.4、副科級1.2、科員1.1、辦事員1,此次調增標準分別是:副廳級357元、正處級321元、副處級285元、正科級249元、副科級213元、科員195元、辦事員177元(職稱系列人員仍按原參照標準執行,工勤系列人員初級工按辦事員標準執行;中級工、高級工按科員標準執行;技師按副科標準執行),離休人員按同職級90%、退休人員按同職級70%執行。
四、核定辦法
1、全區行政事業工作人員按現行人事管理體制和調增標準逐人核批。其中:科級以上在職及退休幹部由區委組織部核批,其他在職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包括差供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及退休人員由區人社局核批,離休幹部由區老乾局核批,核批後的調整津貼補貼標準,由核批單位逐人登記造冊,加蓋公章後抄送區財政局支付中心以銀行卡的形式集中發放。
2、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以此次調整平均水平為基數,由區教體局、人社局按教師績效工資逐人核定。績效工資70%由財政打卡發放,30%部分撥到財政支付中心教育專戶,由區教體局撥付到各學校,監督各學校進行績效考核發放;對未在財政支付中心開設帳戶的學校,由區教體局監督學校進行績效考核發放。
3、非義務階段教師以此次調整平均水平進行調整,由區教體局核批,通過財政支付中心以銀行卡的形式集中發放。
4、事業差供人員按平均標準的30%部分由區財政撥到各單位,由各單位籌資發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由各單位籌資發放。
五、執行時間
從2010年7月1日執行。
六、時間要求
此次調整津貼補貼工作務必於7月25日前結束。
附屬檔案:1、在職人員調整津貼補貼審批表
2、離休人員調整津貼補貼審批表
3、退休人員調整津貼補貼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