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林業局

內設機構

為進一步合理設定林業局內設機構、理順工作機構職能,實現崗位、責權相互統一。根據縣《來鳳縣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來政辦發[2010]110號)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現明確縣林業局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如下:一、辦公室(宣傳辦)
組織制定和執行本系統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議事規則;組織起草公文、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報告等綜合性材料;組織參與重要專題調查和研究,提出完善制度、資源管理、林業發展及生態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保密、報刊信函、網路建設、計畫生育、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等日常工作;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和上下、內外聯繫協調配合;負責組織黨組中心組學習、機關幹部職工集中學習和督查全系統推進各項工作;負責林業史志、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林業宣傳、信息、簡報核發;負責機關後勤服務、車輛管理、來客接待、人員調配、衛生保潔、安全保衛等工作;配合計資股管理局機關資產,收取租金、水電費;協助局領導處理相關政務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督查室
負責對本系統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和落實本系統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情況進行巡查;負責對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等會議決定事項落實工作進行跟蹤檢查;負責對上級機關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局領導批示、交辦的有關事項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負責對林業中心工作檢查督辦,並對全系統年度重點工作進行任務分解和專項監督檢查;負責對局機關幹部職工上下班進行登記和檢查;負責機關各股室及下屬單位工作目標管理的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負責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對交辦、督辦事項辦理情況的歸納匯總、公示通報;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事股(監察室、組織辦、信訪室)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幹部人事政策,組織、紀律、勞動、信訪制度;組織開展和監督檢查全系統黨建、紀檢和監察工作;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承擔全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技術職稱、勞動工資和政治思想工作;組織、指導全系統黨紀、政紀教育和人才培訓、引進、管理工作;負責林業隊伍建設和全系統工會、婦聯、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掌握不穩定情況和來信來訪的受理、接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機構年檢和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協助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計資股
審核、指導林業重點建設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爭取、籌集、收繳和管理各項林業資金;承辦局機關財務日常工作,監管局屬單位財務工作;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保險、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統籌、組織、指導林業生態資金補償;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單位資產和縣級林業資金;負責擬訂全系統財務規範制度和項目、資金審計;負責林業綜合數據(含重點項目數據)資料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造林股(項目辦、森防站、綠化辦)
負責擬訂、實施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組織編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負責擬訂、實施林業科學發展、專業技術培訓規劃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承擔科學研究、品種引進、技術推廣、物種保護和林業標準化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制定造林綠化計畫,指導監督義務植樹,統籌城鄉、部門綠化工作,組織、協調防治荒漠化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商品林、林木種苗、花木培育、經濟林培管,負責種苗、花卉、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綜合開發和低產林改造;組織、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組織、指導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石漠化綜合治理等工程建設和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與森林旅遊管理工作;協助、指導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和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承擔縣綠化委辦公室具體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資源管理股(林改辦、林政稽查隊、木材檢查站)
負責擬訂、實施林業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依法審核審批徵用、占用林地;組織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制定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編制和管理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木(竹)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年檢發放和木(竹)加工企業現場管理,建立健全木(竹)材採伐、經營、加工、運輸台帳,指導和監督木(竹)材憑證採伐、經營、加工、運輸;指導、監督落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管理林權和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流轉,調處林權糾紛和仲裁林地承包契約糾紛;負責林業行政審批事項梳理,審批程式規範和審批項目協調、銜接、配合、辦理工作;負責協助計資股收繳罰沒款、“雙金”和森林植被恢復費;協助和監督凱迪收購發電燃料;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野保與保護區管理股
宣傳、貫徹執行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與管理政策法規;擬訂和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規劃;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研究提出重點保護陸生野生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監管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組織、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點)申報、建設、管理;協助資源管理股審批進入保護區緩衝區開展教學科研等事項;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產業股
執行國家林業產業發展政策,擬訂、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產業化經營政策,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監督指導木(竹)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指導和巨觀管理各類林業企業,規範林業企業行為;組織、指導、協調涉林企業項目審核、申報和爭取;負責林業企業經營、發展、投資等情況統計、匯總、上報;負責木(竹)產品加工、盆景花卉經營招商引資;協助配合資源管理股、計資股履行林業產業化經營的管理、審批職責;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林調隊
承擔林業資源資產評估、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設計;負責森林資源調查(一類)、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二類)、作業設計調查(三類),森林資源建檔、監測;負責森林分類經營區劃,營造林、園林綠化規劃設計、監理、驗收;負責指導林權證發放前的勘驗和林木採伐作業設計、伐後驗收;負責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石漠化綜合治理等林業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各項林業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論證和現場勘驗;組織、指導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造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決算;組織、指導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苗圃建設可行性論證、規劃和設計;協助、配合高資質單位開展專項林業調查項目;協助造林股、產業股、天保辦、退耕辦、能源辦、藥辦等股室申報項目、實施林業工程;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天保辦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天保工程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執行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規程、標準和制度;負責天保工程建設技術推廣、人員培訓、試點示範、社會宣傳等工作;擬訂、實施天保工程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負責天保工程運行質量管理、考核驗收和協調迎檢工作;負責天保工程計畫組織管理、資金使用管理、項目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實施天保工程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負責天保工程的資料收集歸檔、調查總結、信息上報等工作;負責天保工程項目謀劃、立項、初審、申報工作;負責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規劃、設計、核對、發放、檢查驗收;協助造林股、森林公安、退耕辦、資源管理股等股室實施造林、防火、監管等工作。
十一、退耕辦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退耕還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及相關項目管理辦法、技術規程;組織、指導、編制退耕還林工程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負責退耕還林工程、退耕還林後續產業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配套項目監督監理、調查研究、經驗總結、檢查驗收、協調迎檢;組織、指導退耕還林工程科技推廣、人員掊訓、示範樣板;負責退耕還林信息、數據、報表、檔案、材料;負責退耕還林工程項目謀劃、立項、初審、申報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建檔立卡、契約簽定、林權證發放、政策落實和補助金兌現;配合調查和處理退耕還林來信來訪和民眾舉報;協助造林股、森林公安、天保辦、資源管理股等股室實施造林、防火、監管等工作。
十二、能源辦
宣傳、執行國家生物質能源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全縣生物質能源林、油桐發展的決策部署;擬訂、實施生物質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制定、執行生物質能源管理辦法、規程、標準和制度;負責生物質能源發展資金管理、項目管理、考核驗收和協調迎檢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刺槐、油桐播種、造林、撫育、培管、採伐、收購等工作;負責生物質能源發展內外交流、上下聯繫、人員培訓等工作;負責生物質能源建設招商、信息、資料、統計、檔案等工作;配合凱迪項目辦、林調隊制定刺槐、油桐發展作業設計;配合凱迪項目辦、鄉鎮林站、資源管理股管理流轉土地和生物質能源林,建立林權流轉機制;配合凱迪項目辦、計資股管理項目報帳,兌付流轉費、勞務費和工作經費等資金;配合生物質電廠收購燃料、監督能源林資源依法合理利用;協助造林股、森林公安、資源管理股等股室實施造林、防火、監管等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藥 辦
貫徹、落實全縣中藥材發展的決策和部署,擬訂、實施藥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制定、執行中藥材發展管理辦法、規程、標準和制度;負責藥業發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藥業發展科技推廣、人員培訓、種植培管、收購協調、項目管理、考核驗收和協調迎檢等工作;負責藥業發展調查、信息、統計、報表、檔案、材料和總結等工作;協助造林股、林調隊、退耕辦等股室制定木本藥材作業設計和發展木本藥材種植;協助計資股兌付項目資金;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湖北現代林業來鳳生物科技產業園建設步伐,重點抓好生物質能源林建設,天保、退耕還林兩大工程的實施,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奮力推進我縣林業全面和發展,使生態增量,林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全縣林業又好又快發展。造林基地建設完成23萬畝,重點是刺槐8萬畝,油桐8萬畝,楠竹5000畝。封山育林3萬畝,基地培管16萬畝,森林覆蓋率增長1%,爭創全國綠化先進縣,全省造林十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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