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2000年被評為“岳陽市十佳律師”2001年擔任岳陽市岳陽樓區人大代表
2003年當選為岳陽市第五屆人大代表,兼任岳陽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2004年獲“湖南省十佳律師”稱號
2005年當選為“湖南駐滬企業協會”副會長
2006年被評為“岳陽市三八紅旗手”、“岳陽市優秀女性標兵”、“湖南省為國有企業改革服務優秀律師”
2007年當選為岳陽市第六屆人大代表
2008年主任余纓當選為湖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2008年當選為第七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
2010年被聘為岳陽市政府法律顧問
2010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記二等功一次
2011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聘為“湖南省法律顧問”
2012年被法務部評為“黨員律師標兵”稱號
任職建言
2005年她領銜提出對市公案局“如何整治公安隊伍、保障岳陽社會治安秩序得到根本好轉”的詢問案之後,機車搶劫犯罪得到了較好的遏制;2008年她提出在全省各級人大代表會議上使用電子表決器的建議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會的採納,2011年元月湖南省十一屆代表大會五次會議上正式啟用了電子表決器;
2011年她參加省人大常委會對兩院隊伍建設公正司法的詢問會並詢問兩院:“如何加大對違法審判行為、枉法裁判行為的查處力度”之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辦案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追究辦法(試行)》於2011年11月23日正式印發,省高院開始在全省嚴格實施錯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