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列國時代,楚平王誤聽饞言,將大夫伍奢全家斬盡殺絕。伍奢次子伍子胥(伍員,又稱“申胥”)歷盡艱難,逃到吳國,成為吳國重臣,後率領軍隊攻破楚國都城郢。相傳,伍子胥為父兄報仇雪恨,曾經挖開楚平王的墳墓,怒鞭平王屍體三百下。對於這一傳說,古文獻存在“鞭屍”和“鞭墳”兩種不同記載,而近年又出現一種完全否定“鞭屍”、“鞭墳”的意見。
一,鞭屍說。《史記·吳太伯世家》云:“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屍,以報父仇。”《史記·伍子胥列傳》曰:“及吳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可見,司馬遷記此事應當無誤。揚雄《法言·重黎》也有這種說法,然後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東漢趙曄《吳越春秋·闔廬內傳》,除記有“掘墓鞭屍”的情節外,更增加了“左足踐腹,右手扶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的細節。照此看來,說伍子胥掘墓鞭屍,是有根據的。
二,鞭墳說。此說首先見於《呂氏春秋·首時》的記載,說伍子胥“親射王宮,鞭荊平之墳三百。”《穀梁傳·定公四年》則說,他“撻平王之墓”。《淮南子·泰族訓》和《越絕書·荊平王內傳》也都說伍子胥鞭墳。從古文獻史料價值來看,《呂氏春秋》成書早於《史記》一百多年,所言楚國史事應當是可信的。這樣,伍子胥只是鞭墳三百,沒有掘墓鞭屍。
三,否定說。張君在《武漢大學學報》1985年第三期上發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屍》一文,完全推翻“鞭屍”和“鞭墳”兩說。他認為,伍子胥既沒有掘墓鞭屍,也沒有鞭墳泄憤,甚至連破郢之戰都未參加。其主要理由是:一,《春秋》等記載春秋時期史事最早又最有權威的典籍,都沒有提到過這件事。《左傳》僅記載楚平王殺伍奢一家的事,用譴責的筆調而對伍子胥用同情的筆法,屈原也稱讚並自擬於伍子胥。二,吳國軍隊攻入楚國郢都,正是孔子在世的時代。孔子最容不得亂臣賊子,伍子胥引吳入室,掘墓鞭屍,可謂罪大惡極,但孔子言論確隻字未提。三,《公羊傳·定公四年》明確記載伍子胥忠君、不報私仇的思想:“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他主觀上也不願做掘墓鞭屍之事,這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