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伊沙佐米是一種口服的、具有高選擇性的蛋白酶體抑制劑,由武田製藥公司研發,於2015年11月20日首次在美國獲得批准上市,批准的適應症為:伊沙佐米與來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聯合用於治療既往至少接受過一線治療的多發性骨髓瘤。歐盟EMEA亦於2016年11月21日批准該適應症。此次在中國,基於伊沙佐米全球多中心研究數據及中國患者研究數據,批准本品用於“與來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聯用,治療已接受過至少一線既往治療的多發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具體用法用量為:伊沙佐米推薦起始劑量為4mg,在28天治療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1次,每次口服給藥4mg。聯合給藥的來那度胺推薦起始劑量:28天治療周期的第1-21天,每日1次,每次給藥25mg。聯合給藥的地塞米松推薦起始劑量:在28天治療周期的第1、8、15和22天給藥,每次40mg。在治療過程中對患者安全性進行監測,並根據給藥方案中各藥品說明書中的指導進行劑量調整。
實驗研究
支持本品在中國獲得批准上市的主要依據是全球關鍵研究C16010, 以及C16010中國延續性研究。 該2項試驗包括800多名至少接受過一種既往治療的MM患者
全球關鍵研究C16010研究是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國際多中心III期研究, 在包括中國在內的26個國家開展, 研究評價了復發和/或難治的多發性骨髓瘤患者接受伊沙佐米聯合來那度胺和地塞米松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 總共722例患者(ITT人群)以1: 1的比例被隨機分配接受伊沙佐米聯合來那度胺和地塞米松(N=360;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或安慰劑聯合來那度胺和地塞米松(N=362;安慰劑治療方案組)治療, 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 試驗入組了難治性, 包括原發性難治性、既往治療後復發或對任何既往治療難治且已復發的多發性骨髓瘤患者。 主要終點為獨立審評審員會(IRC)判斷的無進展生存期(PFS)。 在C16010 全球研究中,獨立審查委員會(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有統計學顯著性改善, 與安慰劑治療方案組相比,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中位PFS改善35%(HR = 0.742;P = 0.012)。 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相比安慰劑治療方案組中位PFS延長約6個月(20.6個月vs 14.7個月), PFS有顯著的臨床改善。 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和安慰劑治療方案組的確認ORR分別為78.3%和71.5%(比值比[OR]=1.44;p=0.035)。 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和安慰劑治療方案組的確認VGPR及更佳應答率分別為48.1%和39.0%(OR=1.45;p=0.014)。 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的確認CR率幾乎為安慰劑治療方案組的兩倍(11.7% vs 6.6%;OR=1.87;P=0.019)
在中國,採用基本一致的研究設計和入排標準,進行了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III期C16010中國延續性研究。入組研究的許多患者在初次診斷時為晚期疾病,Duria-Salmon分期為III期(69%),並且有60%的患者接受過至少2線既往治療,63%的患者沙利度胺耐藥。 中國延續研究在主要終點(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等重要的研究設計方面保持與C16010全球研究相同。此研究中共隨機受試者115例,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57例,安慰劑治療方案組58例,在主要分析(中位隨訪8個月和中位治療6個周期)中,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中位PFS為6.7個月,安慰劑治療方案組為4個月(p值= 0.035,HR = 0.60)。 對於中位隨訪19.8個月的OS最終分析中, 中位OS得到了10個月的改善(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患者的中位OS為25.8個月,安慰劑治療方案組患者的中位OS為15.8個月[p值= 0.0014,HR = 0.42,95%CI:0.242,0.726])。 根據IRC評估,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中總體緩解率(ORR)為56.1%,安慰劑治療方案組中為31%(比值比=2.84,p=0.007)。 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中完全緩解(CR)及非常好的部分緩解(VGPR)率為24.6%,安慰劑治療方案組中為12.1%。 根據IRC評估,伊沙佐米治療方案組的至進展時間長於安慰劑治療方案組(中位數分別為7.3個月vs. 4.1個月;HR=0.583;p=0.032)。 相對於全球關鍵研究,中國研究入組了較高比例的具有較大腫瘤負荷、既往接受多線治療,預後較差的MM受試者,上述PFS和OS的生存獲益的改善具有切實的臨床意義。 本研究中也收集了中國受試者的藥代動力學(PK)數據,未提示存在種族差異性的特徵。
不良反應
安全性方面,本品較常見的不良反應為腹瀉、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便秘、周圍神經病變、噁心、外周水腫、嘔吐、上呼吸道感染和帶狀皰疹等。中國研究與全球研究中報告的不良反應譜相一致,未發現中國獨有的不良事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