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人文地理學簡介探討各種人文現象的地理分布、擴散和變化,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地域結構的形成和發展規律的一門學科,是地理學的兩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
“人文”二字與自然地理學的“自然”二字相對應,泛指各種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現象。人文地理學一般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人文地理學包括社會文化地理學、政治地理學、經濟地理學等,狹義的人文地理學則指社會文化地理學。
一、人文地理學發展簡史
人文地理學的發展經歷了知識積累、學科形成和理論演變、學科分化,以及理論和方法的革新等過程。按其發展順序,可分為古代、近代、現代三個階段。
古代階段是人文地理知識的積累時期,以片斷記述為主,出現了各種關於人地關係的論述。
在中國古籍中,載有許多關於人地關係的論述,其中既有《禮記·王制》篇中“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這種帶有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思想;又有《孟子·公孫丑下》中主張“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定勝天的思想;也有東漢時期王充的《論衡·明雩》篇中“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的主張人、地各有規律,反對人地關係絕對化的思想。不過中國古代並沒有產生系統表述人地關係思想的人文地理著作來。
在西方,地理學一直是把地球作為人類的家鄉來研究,古希臘、羅馬學者如希羅多德、斯特拉波等,都在其著作中對各地的人文地理現象作過論述。中世紀的西歐形成一些相互隔離、閉關自守的君主制國家,經濟、文化處於衰落狀態,人文地理學的發展相應處於停滯狀態。與此同時,阿拉伯國家的地理學獲得較大發展,伊德里西等學者在著作中記述了不少人文地理現象。
15~17世紀,歐洲航海者開闢新航線以及“發現”新大陸後,歐洲各國陸續出版了各種地理著作,其中有不少篇幅是關於世界各地人文地理的描述,大多偏重於種族、聚落等方面的研究,對於人文地理學的發展起到巨大促進作用。
在19世紀裡,地理學開始形成自然和人文兩大分支,近代科學地理學的奠基人洪堡德和李特爾,分別為自然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的研究創立了早期理論。從此,人文地理學出現一系列理論,各分支學科陸續建立並形成了體系。
人文地理學的理論的形成和演變是從李特爾用經驗法和比較法,研究世界各地區各種地理現象的因果關係開始的。李德爾在他的《地理學-地理對人類素質和歷史的關係》一書中,探討了自然現象與人文現象的相互關係,把自然作為人文的基本原因,強調自然界對人類歷史的影響。在他去世後,人地關係理論在各國有不同的發展。
德國地理學家拉采爾在1882年和1891年出版的《人類地理學》-書中,論述了人類作為環境的產物,其活動、發展和分布受到環境的嚴格限制。以後他的學生美國地理學者森普爾和亨廷頓等人更加強調地理環境對人類文明的決定性作用,他們的觀點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形成系統的環境決定論。
幾乎與此同時,法國的地理學家維達爾·白蘭士提出了另一種人地關係論,後人稱之為可能論或或然論。他認為地理學的任務是闡述自然條件與人文條件在空間上的相互關係,自然環境提供一定範圍的可能性,而人類在創造居住地時,按照自己的需要、願望和能力來利用這種可能性。他的這一觀點在其學生白呂納1910年發表的《人地學原理》一書中得到進一步發揮,白呂納認為自然是固定的,人文是無定的,兩者之間的關係常隨時代而變化。維達爾·白蘭士和白呂納等人的觀點對法國地理學影響很深,從而形成法國學派。
英國利物浦大學的羅士培教授受法國學派的影響,1920年創用了“調節”一詞,創立“適應論”。他認為調節包含兩重含義,即自然環境對人類活動的限制,以及人類社會對環境的利用和利用的可能性。羅士培認為人文地理學研究人-地之間雙向的相互關係,主要探討人類社會活動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美國地理學家巴羅斯1923年發表“人類生態學”一文,提出生態調節論。他主張人文地理學是研究人類的生態的觀點,在人地關係中人是中心論題,其他現象只是當它們涉及人及其對它們的反應時,才有必要說明。他還認為歷史學研究人類在時間上的關係,地理學則應側重於分析人類在空間上的關係。
20世紀初,德國學者施呂特爾提出文化景觀的概念,認為探討原始景觀轉變為文化景觀的過程是地理學的主要任務。以後美國地理學家索爾又提出,人類按其文化的標準,對天然環境的自然現象和生物現象施加影響,將它們改變為文化景觀。
隨著人文地理學的理論發展,研究內容和範圍也不斷擴大,人文地理學同自然地理學-樣開始分化,陸續出現了一些分支學科,並形成人文地理學的學科體系。人種地理學、人口地理學、聚落地理學、文化地理學、政治地理學、商業地理學、經濟地理學、工業地理學、農業地理學、交通運輸地理學等,都是在此階段形成並發展的。
二、人文地理學學科及研究方法的演變
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歐洲許多的大學地理課是由歷史學者講授的,他們十分強調地理學研究,特別是人文地理學的研究與歷史學關係密切,而且歷史地理學的研究也長期囿於歷史人文地理的內容,因此歷史地理學曾是人文地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英國的學者達比等自20世紀30年代以後,開始研究歷史自然地理,使歷史地理學不僅研究歷史時期人文地理現象的變化,也研究歷史時期自然地理現象的變遷,從而成為地理學的一門獨立分支。
20世紀60年代以來,由於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人文地理學在理論、方法以及研究內容等方面發生了巨大變化。
在人地關係理論方面,已由過去的環境決定論、可能論以及適應論轉變為和諧論。在生態學和環境科學發展的影響下,分析並和諧人與環境的關係已成為人文地理學的新課題。
在觀察和分析方法方面,數學方法的出現極大的促進了人文地理學的發展。1965年,美國華盛頓大學地理系教授加里森開設研究班,用數學統計方法培養了一批地理學者。其中的英國學者喬利和哈格特在1960年以後把數量方法引進劍橋大學和布里斯托大學地理系,使得這種革新很快在各國地理學者中傳播開來,對地理現象分布差異的表述開始從定性向定量階段發展。
電子計算機的套用,使地理學者能夠處理多種變數的複雜計算,對一些空間規律的研究採用新的統計方法和技術手段,進行精確的度量,並用數字形式表達人地關係,說明區域差異及其變化。
自20世紀50年代系統論創立以後,美國地理學家阿克曼於1966年提出:地理學者應當探索許多各自不同,但又相互依賴的變數的一種系統的概念,從時空角度處理人與環境的系統。60年代開始,不少學者已在研究生態系統、政治系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以及地域系統方面作出貢獻。定量計算和系統論思想的引進,使地理學開始採用模型來表述所研究的地理現象。
60年代行為科學興起後,出現了行為地理的研究。70年代,行為研究在地理學中十分盛行,通過研究不同人類社會集團、階層、階級對不同環境的反應和行為決策這一過程,使地理學為解決實際問題的決策可發揮更大的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旅遊業蓬勃發展,旅遊收入對於國民經濟收入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使得旅遊地理學發展很快,成為人文地理學的一個新分支。人類以各種不同的社會集團的形式存在,各集團的不同文化既是社會環境的組成部分,又是人們行為制約的因素。因此,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研究空間中的社會現象和文化差異的社會文化地理學重要性日益提高。同時,許多國家重建城市的需要,新的城市迅速增加、城市規模日益擴大的趨勢,促使城市化進程加快,使城市地理學在人文地理學中逐漸居於重要的地位。
傳統的人文地理學以小區域研究、經濟區劃和文化景觀類型為其主要論題,現在則轉向分析解決現實社會問題為主,涉及國土整治、環境保護、貧窮和飢餓、種族歧視、資源合理利用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等問題。20世紀中期以來,人文地理學開始面向社會問題,從而在研究中打破各分支學科人為界線,出現新的綜合。
三、人文地理學的基本內容
人文地理學經過長期發展已形成一個較完整的學科體系。一般可以分為綜合理論部分、通論部分(部門人文地理學)和專論部分(區域人文地理學)。
人文地理學綜合理論部分主要指對人地關係理論的研究。人文地理學通論部分可分為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三個方面,也有一些學者將其分為社會文化和經濟兩個方面。人文地理學專論部分則包括對各種地區人文要素的區域地理研究。
經濟地理學是以闡釋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料的生產、流通和消費分配等人類經濟活動的地域分布和空間組織為主要任務。近代地理大發現以後,人類的商業活動空前繁榮,從而產生了經濟地理學的前身——商業地理學。
傳統的經濟地理學關心各種資源、生產及商業的分布同自然環境的關係,以生產布局、區位分析為研究的核心。其中區位論和中心地學說曾對地理學和其他學科的發展起到過重要作用。
現代經濟地理學的研究開始注意社會結構、政府決策以及人們的行為決策對經濟布局的影響,出現了國土經濟學,重視國土整治問題。有些學者認為旅遊地理學研究所涉及的旅遊屬於經濟活動範疇,因此旅遊地理學也是經濟地理學的組成部分之一。
政治地理學是通過研究國民與領土的關係來分析政治現象的地域體系,並分析以政治、軍事、經濟和宗教為背景的各種國家集團對世界和地區所起的作用。
1897年出版的拉采爾的《政治地理學》,將國家當作附著於地球上的有機物,並提出“生存空間”的概念。以後,麥金德於1904年提出陸心說。由於他們及其他學者的努力,政治地理學成為人文地理學的重要分支。
20世紀30年代,豪斯霍弗把地緣政治學引入為德國納粹的侵略政策服務的歧途,使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政治地理學的發展受到影響。現代分析技術及模式的套用,使地理學者得以制定各類各級政治區域的效率和效果,並開始研究政治行為和政府決策的地理背景。例如,參與對國土整治的決策、首都的定位、大都市區的結構、國家公園的設定、選票地域分布模型以及領海界線和沿海捕魚權等課題的研究。
很早以來,地理學的著作中已注意到種族和民族的分布,以及自然環境對人類的影響。拉采爾的人文地理學代表著作即以“人類地理學”命名。在維達爾·白蘭士和白呂納的人文地理學著作中,也都包含種族和民族地理的內容。不過,現在人種地理學和民族地理雖然仍是介於人種學、民族學和地理學之間的邊緣學科,但研究者則多為人種學和民族學者。
各地的人口數量、分布和遷移是重要的地理現象,人文地理學者十分關注。維達爾·白蘭士的《人文地理學原理》第一章即論述了人類在地球上的分布、密度以及各洲的人口狀況。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鮑曼分析了中歐的人口地域分異現象,瑞典地理學家德·耶爾深入研究瑞典人口分布並制出人口分布圖。從此,人口地理學成為人文地理學的一門分支學科。
社會地理學分析空間中的社會現象,研究各種社會類型的區域分布並分析比較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在探討人地關係上強調社會因素對地區文化景觀、生活方式的影響。研究內容包括人口、聚落、民族、宗教、語言行為和感應等方面的地理問題,並致力於解決社會問題。
文化地理學則從人類文化的空間組合的角度,解釋各種文化要素如何使不同地區具有各種區域特徵,研究對象和內容與社會地理學有許多相同之處。但前者主旨是研究人類不同社會集團的地域特徵及其與環境的關係,後者則是研究人類創造的文化地域。有些學者將社會地理學和文化地理學的內容合稱為社會文化地理學。
人文現象的分布、擴散和變化雖然受到自然環境的制約,但是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尤其是社會生產方式和社會經濟制度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文地理學可以說是地理學中的一門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
人文地理學的研究特點既有綜合性、地域性和動態性等地理學各分支學科所共有的特徵,又有以人文現象作為研究主體的特徵;其研究對象雖與社會科學有相同之處,但其注重地域分布特徵及人文現象與地理環境的相互關係,又不同於社會科學,從而形成其特有的理論和方法,成為一門跨學科的邊緣性科學。
作為地理學中一門接近人文或社會科學的學科,人文地理學在研究方法上既採用地理學中傳統的方法(如實地調查、運用地圖等)和現代方法(如航空像片、衛星像片、地理模型等),也引進大量的社會科學方法(如抽樣調查、定量技術、心理學和行為學等研究方法)。
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的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空間分布以及兩者間相互關係的一門學科,人文地理學和自然地理學是相互密切聯繫的兩大組成部分。因此,人文地理學的發展對於地理學的發展有重要作用。
人文地理學同經濟學、人口學、政治學以及環境科學、生態學、區域科學、行為科學結合,可以為解決世界性的資源短缺、人口危機、自然災害、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以及城市問題等做出貢獻,尤其是對於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規划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人文地理學仍是許多分支學科鬆散組合的一門學科,還有待於進一步的發展。此外,有關人地關係的理論探討,數量統計方法和模型、系統的運用,行為科學的引進,以及對社會實際問題的研究,也尚處於初始階段。
儘管人文地理學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但在現代社會發展中,人類的作用(尤其是人的素質)和科學技術的作用日益顯著,使得地理學人文化的趨勢加強。人文地理學地位的提高,將使地理學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有多種對中國地區的習慣的劃分方法。
按照大行政區劃分有以下兩種:
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西北。
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
按照經濟戰略劃分:中國東部,中國中部,中國東北,中國西部。
按照南北劃分為南方和北方,中國以秦嶺和淮河為南北分界,這種劃分一般只限於漢族主體居住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是北京,中華民國的首都是南京,中華民國政府當前所在地為台北。除了北京和南京外,歷史上的中國還曾長期以西安、洛陽、開封、杭州為國家的施政中心。
當今中國的領土範圍請參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問題、藏南、南海諸島、黑瞎子島、釣魚台列嶼、外蒙古、帕米爾高原
人文地理
人文地理環境: 是人類的社會,文化和生產生活活動的地域組合, 包括人口,民族, 聚落,政治,社團,經濟, 交通,軍事,社會行為等許多成分.它們在地球表面構成的圈層, 稱為人文圈或社會圈,智慧圈,技術圈..人文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為求生存和發展而在地球表面上進行的各種活動的分布和組合,如疆域、政區、軍事、人口、民族、經濟(農業、手工業、商業)、城市、交通、文化等等。人文地理環境地理環境的的重要方面,人類是引起以上各類地理分布及變化的主要載體,民族又是人類中具有特色的群體,於是人口的增長、分布和遷徙,民族分布和融合,成為歷史人文地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