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以人性研究為出發點,結合相對均衡主義理論系統分析人性、性格與人格的內涵及其關係,試圖建立一個系統的科學的人性、性格與人格理論。
關係
性格是指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相應的行為方式中的比較穩定的具有核心意義的個性心理特徵。 性格(character)是一種與社會相關最密切的人格特徵,在性格中包含有許多社會道德含義。性格表現了人們對現實和周圍世界的態度,並表現在他的行為舉止中。性格主要體現在對自己、對別人、對事物的態度和所採取的言行上。所謂態度,是個體對社會、對自己和對他人的一種心理傾向,它包括對事物的評價、好惡和趨避等方面。態度表現在人的行為方式中。 性格表現一個人的品德,受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的影響。這些具有道德評價含義的人格差異,我們稱之為性格差異。性格是在後天社會環境中逐漸形成的,是人的核心的人格差異。性格有好壞之分,能最直接地反映出一個人的道德風貌。 性格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的,同時也受個體的生物學因素的影響 本性和性格的區別: 性格是後天所形成的,比如靦腆的性格,暴躁的性格,果斷的性格和優柔寡斷的性格等。本性是人天生所具有的,不可改變的思維方式。本性是先天所形成,比如自尊心,虛榮心,榮譽感等。人的本性包括有求生的本性,懶惰的本性和不滿足的本性。 人性就是人的本性。 人性是對真善美的追求 和對假惡醜的厭惡. 人性是從根本上決定並解釋著人類行為的那些人類天性. 當代人學家張榮寰2009年4月全新詮釋了人性:人性是真理性在人身上的自由表達。當人理智的釋放人性的自由時,自我的良心就給予意志上的平等,自我的欲望就回歸到美善的表達,愛的情感隨之產生,人就會在人格上得到某種滿足,身體上的滿足是快樂,心靈上的滿足是歡喜,這種人格(身心)上滿足就是幸福。人性就是愛的滿全,當真理在人身上的具體表現愛時,愛是法律精神的源泉,愛是人良心的機能,愛是人對真、善、美的嚮往、回應和給予。愛是真理性在人身上的最高表達,因為人人都擁有真理,真理性是人和宇宙的共同本質,顯示了人生的上升真相。人性的本質,即每個人都擁有真理的真相,真理性是人和宇宙的共同本質,作為存在的人不會失去真理性,所體現的真理性是真正平等的。這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將人的地位確立在與宇宙同等的位置,人的真理性與宇宙真理性同等發展,人可以通過人格的上升,將生命的意義和腳步遍及宇宙。 這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性格應屬生物學範疇,人性就是哲學範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