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洛德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投資目標

堅持並不斷深化價值投資的基本理念,充分發揮專業研究與管理能力,自上而下配置資產,自下而上精選證券,有效控制風險,分享中國經濟與資本市場的高速成長的成果,謀求實現基金財產的長期穩定增長。

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資對象重點為經過嚴格品質篩選和價值評估的上市公司股票,這些公司具備良好的產業前景、明確的發展策略、完善的治理結構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投資策略

自上而下配置資產,自下而上精選證券,有效控制下行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 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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