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樂山市五通橋區委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五通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五委發〔2010〕21號)精神,設立五通橋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和完善由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有機銜接的預算體系。統一收支政策,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精細化、專業化、科學化和透明度。
(三)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鎮(鄉)財政工作,建立健全區和鎮(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激勵體制,減少、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促進服務均等和社會公平。
(六)負責國有資本經營、政府性債務收支計畫、社會保障等預算的編制和管理。
(七)強化財政監督檢查職能。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大監督機制,推進財政績效監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監管、加強財稅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強化內部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五通橋區財政局主要職責:(一)擬訂全區財稅(含財政、預算、稅收、非稅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區稅政事項。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與上級轉移支付制度配套的支付體系。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制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十)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協助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協助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財政收入監督、支出監督、內部監督和會計監督。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二)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區財政業務培訓。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五通橋區財政局設12個內設機構:(一)五通橋區財政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辦督辦、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績效管理、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文印、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五通橋區財政局預算股
研究擬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編制年度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區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區級部門預算審批及調整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負責區級支出績效評價牽頭工作;承擔區對鎮(鄉)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全區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辦理財政結算事宜。負責指導鎮(鄉)財政建設工作;參與涉農補貼政策研究;負責鎮(鄉)財政考核工作;負責指導鎮 (鄉)財政改革工作;負責鎮(鄉)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公益性建設工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三)五通橋區財政局國庫股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級國庫業務;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承擔地方債券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區級部門決算。
(四)五通橋區財政局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項目類)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
(五)五通橋區財政局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項目類)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區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
(六)五通橋區財政局經濟建設股
承擔建設、國土資源、工業、交通、糧食、環境保護、質監、安監等方面的部門(項目類)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全區經濟建設、商貿流通、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能源、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財政政策;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預算管理;制訂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項目決算監督;承擔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
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提出區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相關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七)五通橋區財政局農業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承擔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項目類)預算有關工作,研究財政支農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支農專項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以生產資料為補助對象的有關補貼兌付及監管工作;負責農業保險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起草全區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承辦五通橋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擬訂全區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統籌安排和管理全區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八)五通橋區財政局社會保障股
承擔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項目類)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財政資金;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編制區級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指導編制並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部門(單位)決算。
(九)五通橋區財政局綜合股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收入政策;負責管理政府性基金;審批區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收費標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制訂和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罰沒物資監管及有關工作。
(十)五通橋區財政局基本支出股
負責預算準備分析,提出區級預算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編制定額、範圍建議;配合相關股室編制年度預算和調整預算;負責審核匯總預算單位年度收入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包括初審各預算單位的特定業務費);負責區級預算單位基本支出預算、調整預算的執行;辦理預算單位基本支出決算;負責部分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考評;會同相關部門管理財政供養人員。
(十一)五通橋區財政局會計股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提出全區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訂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區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十二)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國有資產發展規劃;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收益解繳,制定國有資產收益分配方案;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登記、界定工作;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審核,審查資產評估報告;參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等企業轉制工作;負責監管全區國有資產營運情況及績效評價;負責全區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擬訂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編制上報匯總會計報表。參與制訂區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區級行政單位資產配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