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周因果

謂於第八會重會於普光明殿中,宣說成行因果,遠離世間法,是為一周。 自第五十三卷至第五十九卷,共一品,初明五位之因行,後示八相作佛之大用果相,故稱成行因果。 自第六十卷至第八十卷,共一品,初明佛果自在之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之修因,因果二門俱時證入,故稱證入因果。

又作華嚴五周因果。據華嚴經疏卷三、卷四將華嚴一經(八十華嚴)所詮之義理,分為五周之因果,即:(一)所信因果,謂於華嚴第一會菩提場宣說如來依正之果報法門,是為一周。自第一卷至第十一卷,共六品,前五品彰顯遮那之果德,後一品闡明佛之本因,以其令人生信心而樂受,故稱所信因果。(二)差別因果,又作修正因果、生解因果。謂於第二會普光明殿至第七會重會於普光明殿中,宣說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之差別因果之法門,是為一周。自十二卷至四十八卷,共二十九品,前二十六品辯五十一位之差別之因,後三品明佛之三德差別之果相,故稱差別因果。(三)平等因果,又作修顯因果、出現因果。謂於第七重會普光明殿中,宣說平等因果,是為一周。自第四十九卷至第五十二卷,共二品,前普賢行品辯普賢平等之圓因,後如來出現品明遮那平等之滿果,因果融攝,平等不二,故稱平等因果。(四)成行因果,又作出世因果。謂於第八會重會於普光明殿中,宣說成行因果,遠離世間法,是為一周。自第五十三卷至第五十九卷,共一品,初明五位之因行,後示八相作佛之大用果相,故稱成行因果。(五)證入因果,謂於第九會逝多林中,宣說證入法界妙門,是為一周。自第六十卷至第八十卷,共一品,初明佛果自在之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之修因,因果二門俱時證入,故稱證入因果。
以上之五周因果總歸於第五證入因果,即從最初所信因果以至第四成行因果,是欲令行者深信遮那之果德,詳解六位之因果,乃至依此而實踐修行,總此而為證入法界之唯一途徑。又法藏之華嚴探玄記立‘教起因緣分’等五分以總別華嚴一經,兩者不同之處在於五周乃就義理加以區分,五分則就經文而別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