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主體教育理論的哲學思考》不同於教育中的主體理論。主體教育理論中的主體為哲學認識論意義上的主體,這種主體是從認識和實踐的角度加以界定的,主體是認識者、實踐者,與之相對應的客體是被認識和實踐的對象。在主體教育理論中要將非人的因素和實體、主要構成部分、主語意義上的哲學主體涵義排除在外。認識論意義上的主體不等於認識的主體。人是認識主體、實踐主體、價值主體、審美主體等等,不同意義上的主體有區別,不能混淆。但它們也有聯繫,它們都有與之對應的被認識、被實踐、被評價、被審美的客體對象,它們的劃分都以認識論意義上的主客體劃分為基礎。這個主體也是歷史主體。主體教育的根基在於主體的自主性,即人有自我選擇、自我決定的自由。若人無自我選擇的自由,只是處於決定論的網路之中,人的行為是由內在的心靈中的神秘力量(如弗洛伊德的無意識)或者外部的力量(如萊布尼茨的主宰世界一切秩序的上帝)所決定,那么,人就是沒有選擇自由的亞當,人不能自我負責,也無可塑性。在教育中談發揮人的主體性就成了毫無意義的話題。這樣,整個主體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據。選擇自由有兩重規定:一是價值層面上的,二是終極意義上的。確立主體教育的根基,必須考察人的意識領域,對無意識教育、情感動力說和意志動力說等進行分析,將左右人的行為但又不被人的意識察覺到的“小上帝”驅逐出去。
作品目錄
總序中文提要
英文提要
前言
第一章 去蔽與定位
第一節研究思路定位
第二節教育本質探討思路定位
第三節主體界定
第四節極主體
第五節複合的主體能動性
第六節本真的主體——辯證理性的人
第七節主客體關係需要澄清的理論問題
第二章 根基考察
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