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丹東市鹽務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部門,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隸屬於丹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丹東市遼海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前身是丹東市鹽業有限公司,為是丹東市唯一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擔負丹東市69萬人口的食鹽供應任務,在丹東市設有4個食鹽批發銷售網點,食鹽年銷售額600餘萬元。目前遼寧省實行政企分開的鹽業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鹽業法規。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和《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及法律法規。
(二)、負責本轄區內的鹽業行政管理。包括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的管理及許可證發放的初審、"五統一"的落實。國家和省的碘鹽基金等各項費用的上繳的督辦。
(三)、食鹽市場的管理、稽查工作,杜絕私鹽衝擊食鹽市場。
(四)、負責本轄區食鹽專營任務的落實。
(五)、對申報食鹽定點生產的企業及對申報多品種食用鹽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審核。
(六)、對資源開發與設立製鹽企業的可行性、合理性、綜合利用等情況進行審核,對市內鹽場的保護區範圍實施審核。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鹽政科、鹽政稽查隊、生產管理處。
領導班子
丹東市鹽務管理局局長:白丹。
丹東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丹東市遼海鹽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淑芝。
丹東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王紹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