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機構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根據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組建合併的一個新機構。
組建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由於衛生和人口計生部門在健康教育、婦幼保健、技術服務和人口綜合治理中職能相近且互補。為統籌推進公共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整合部門資源,提升人口綜合服務管理水平。建議將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民政部婚姻登記、殯葬管理職能整合組建國家衛生計生委。為提升公共衛生服務和人口信息管理水平,公安戶籍管理信息系統由公安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共建共享。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組建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我國實行計畫生育以來,計畫生育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近年來,醫療衛生事業取得顯著成績。當前,計畫生育工作需要在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基礎上更加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也需要不斷提高。
為更好地堅持計畫生育的基本國策,加強醫療衛生工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最佳化配置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人民健康水平,方案提出,將衛生部的職責、人口計生委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政策,監督管理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等。同時,將人口計生委的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同時,不再保留衛生部、人口計生委。

背景資料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要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先行,把職能轉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繼續簡政放權、推進機構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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