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註解與配套(第2版)》由法律專家對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註解,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根據司法實踐提煉疑難問題,運用法律規定及原理進行權威解答。
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基本土地制度】
1.土地可以買賣嗎
2.農民房屋可以買賣嗎?宅基地和房屋是否屬於同一概念
3.何謂“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其表現形式主要有哪些
4.國家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對土地進行徵收和徵用
5.什麼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第三條【土地基本國策】
第四條【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6.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否改變土地用途
7.海域使用權證換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應遵守什麼規定
第五條【土地管理機構設定】
8.國土資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職能
第六條【守法義務與檢舉、控告權】
9.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主要包括哪些
第七條【獎勵措施】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土地所有權歸屬】
10.哪些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11.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存在爭議、歸屬不明時,怎么辦
12.農民可不可以買賣其自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13.對農民長期使用但未取得合法權屬證明的土地應如何確定權屬
14.帶地入社土地的權屬性質如何確定
第九條【土地使用權】
15.國有土地依法確定給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16.國有土地依法確定給單位或個人使用後,其使用權可否進入市場流轉
17.法律對各類土地使用權有無期限的限制
第十條【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18.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能否由鄉(鎮)政府經營管理
19.供銷合作社能否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
第十一條【土地登記發證制度】
20.土地登記應遵循怎樣的具體程式
21.當事人是否可以自主決定去不去土地登記機關辦理土地登記
22.在有關土地登記的行政訴訟中應以最初作出土地
登記的原行政機關還是變更後的行政機關作為被告
第十二條【土地變更登記】
……
第三章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四章 耕地保護
第五章 建設用地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配套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