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

日本強迫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日俄戰爭後,日本奪取了帝俄在我國東三省南部地區的侵略特權, 自此,日本勢力侵入東北三省地區。

日本強迫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日俄戰爭後,日本奪取了帝俄在我國東三省南部地區的侵略特權, 為迫使清政府承認,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12月22日由日本外務相小村壽太郎與清外務部總理大臣奕(匡力)在北京簽訂此約。共正約三款,附約 十二款。主要內容:(1)清政府承認《朴茨茅斯和約》中有關東三省的規定,即俄國將旅順大連租借地、長春到旅順間的鐵路及其支線以及與上述租 借地、鐵路相關的一切權利全部移讓給日本;(2)允在鳳凰城(今鳳城)、遼陽、新民屯(今新民)、鐵嶺、通江子(今通江口)、法庫門(今法庫 )、長春、吉林、哈爾濱、寧古塔(今寧安)、琿春、三姓(今依蘭)、齊齊哈爾、海拉爾、璦琿(今愛輝)、滿洲里等地開埠通商;(3)允許日本 直接經營安奉鐵路;(4)允許日本在鴨綠江右岸採伐木材。自此,日本勢力侵入東北三省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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