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
(二)按許可權實施無線電管理:根據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頻率、呼號規劃和使用規定,審查、審批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指配頻率、呼號,核發無線電台(站)執照或使用證書,並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備案;審核轄區內研製、生產、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技術性能、技術指標和型號;查處轄區內的無線電管理的違法、違章行為,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監測無線電波信號,檢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技術指標;
(三)負責無線電管理收費;
(四)完成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無線電監測站
中山無線電監測站是中山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內設的技術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的電台操作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二)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三)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四)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五)進行電磁環境測試、分析,為無線電管理機構進行頻率規劃、指配和審批無線電台(站)提供技術依據;
(六)對違法設定和違章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可採取技術手段進行干預;
(七)省、市無線電管理機構賦予的其它職責。
切實加強無線電管理,科學合理地規劃、使用無線電頻率和無線電台(站),認真協調和查處無線電干擾,嚴厲打擊私設電台和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等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我市空中電波秩序和廣大無線電用戶的合法權益,是無線電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所在。歡迎廣大市民積極向中山市管理處反映無線電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