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灌溉排水委員會成立於1980年,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人員、中國水利學會和其他有關科技組織的代表組成。執行機構是主席團,主席由水利部主管灌溉排水的司長擔任,副主席和秘書長由主席提名產生,主席團成員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4~6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3~5人。主席和副主席任期四年,可以連任,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的連任不受限制。第一屆(1981~1985年)主席是崔宗培,第二屆(1986~1988)主席是婁溥禮,第三屆(1989~1990)主席是徐乾清,第四屆(1991~1996)主席是許志方,第五屆(1997~1999)主席是陳雷,第六屆(2000~2001)主席是馮廣志,第七屆(2002~)主席是李代鑫。
中國國家灌排委員會主席團的職權是: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聘請本會的名譽主席和名譽副主席;審議並確定本會的重大活動事項;審議本會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中國國家灌排委員會主席團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中國國家灌排委員會主席可行使下列職權:①召集和主持主席團會議;②檢查主席團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③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④負責處理有關本會的重大事務。
中國國家灌溉排水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設在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秘書處在主席團領導下工作,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1983年10月1日,在澳大利亞召開的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第34屆執行理事會上,同意中國國家灌溉排水委員會為中國的正式代表,同時將台灣“中華民國國家委員會”改為“中國台北灌溉排水委員會”,中國國家灌溉排水委員會的代表婁溥禮出席了本屆執行理事會。此後,中國積極參加了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組織的一系列活動,特別是1991年在北京成功舉辦了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第42屆執行理事會和學術會議,當時李鵬總理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全體代表併合影留念,田紀雲副總理出席了開幕式並講話。與會代表高度評價我國水利事業所取得的偉大成就。1990年許志方教授當選為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副主席,1997年張啟舜副院長當選為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副主席,2002年蔡林根教授當選為國際灌排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