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市體育局

(五)統籌規劃本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本市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本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本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本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產業,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七)指導、管理本市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本市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主辦、承辦重大體育賽事活動。
(十)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對本市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