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統一戰線和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統一戰線工作、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決定和決議,提出開展統戰工作、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全區統一戰線工作,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及時準確的反映黨外人士意見、批評和建議。
(三)負責協助區委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保持密切聯繫;認真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代區委組織和受區委委託召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協商會、座談會、通報會;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四)主管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商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推薦有影響有代表性的黨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擔任擔任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區人大代表和安排區政協委員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考察黨外人士擔任區、鄉鎮、區政府有關部門行政領導職務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