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區直機關工委是區委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區委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機關黨的建設的計畫,領導機關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抓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指導機關黨組織抓好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
(三)指導機關黨組織抓好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四)參與機關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管理。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情況的了解和監督,為區委考察幹部提供參考。
(五)加強與鎮、街道、社區的聯繫,了解、徵求鎮、街道、社區對區級機關各部門的意見、建議。
(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七)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並按照審批許可權規定,負責審議和批准黨員違反黨紀案件的處分決定。
(八)負責調整機關黨組織的設定及其隸屬關係,負責機關黨組織和書記、副書記的審批。
(九)負責機關黨組織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總結評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區級機關的考核、評比、獎懲工作。
(十)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討論研究這些組織的重要工作,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綜合考評社會評價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直機關工委內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與任務是:
起草工委的工作計畫、總結以及其他一切上報和下發的檔案、簡報等材料。審核需上報、下發的文字材料;負責各類檔案收發、登記、傳閱、督辦和分類、立卷、歸檔、保管工作;列印、分發工委的檔案、通知和報表;負責工委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和記錄工作;負責接待外地、外單位來聯繫工作,學習交流的有關事宜;負責本單位的行政總務、後勤保障、黨費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黨員管理及其他服務工作;負責工委及其他的印鑑管理、使用和本單位的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出勤、請假、休假的登記工作;完成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直機關工委機關編制4名。
領導職數:設書記1名,副書記1名,科室領導職數1名。
陳福根 組織部副部長、工委書記
趙海霞 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