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組織、推動司法機關依法治市基本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向市委提出建議。
(二)組織查處妨害司法的工作。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禁毒工作。
(五)承辦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建設。
主要職責
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以及省委、市委的決策和部署,統一全市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組織政法工作中有關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指導、推動政法工作改革,對依法治市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研究處理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檢查落實。
(四)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很案件。
(五)組織調查、協助處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確保政法各部門正常開展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組織、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查掌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並檢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和領導全市反走私工作,督促、檢查有關走私方面大要案的查處工作;支持和協調執法部門發揮反走私鬥爭的職能作用。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開展禁毒工作。
(九)研究和指導全市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好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
(十)指導下級政法委員會(綜治委)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和上級政法委、綜治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