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組織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指導黨的組織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建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和黨建理論的研究,提出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對街道和區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二)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制定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對全區幹部工作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辦理區委協助市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的報批手續;協助區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三)研究、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我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
(四)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區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五)組織指導全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負責法院、檢察院機關按《法官法》、《檢察官法》進行管理的巨觀指導和協調工作。
(六)主管全區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訂我區幹部教育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街道和區直屬單位的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區管幹部、中青年幹部和各級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的培訓。
(七)研究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黨組織的設定形式和活動方式;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協同區委宣傳部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的教育工作。管理區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區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區黨員服務中心的工作。
(八)負責全區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黨的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制定、檢查指導,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黨的工作。
(九)負責全區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承擔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區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的責任。
(十)聯繫區委老幹部局工作,負責區管幹部退(離)休工作的巨觀管理,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退(離)休幹部工作的政策,對退(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十一)負責全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研究和制定幹部監督的制度和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負責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和幹部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幹部統計、黨員統計和幹部信息的匯總呈報工作;負責管理區管幹部檔案;對全區幹部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三)受理有關幹部工作、組織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和黨代表提案提議。
(十四)完成區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部務會議、部長辦公會議和部機關辦公會議落實情況的綜合協調和督辦督查工作,做好與中央和上級組織部門和本區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繫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檔案收發、會務組織、來信來訪、保密、檔案、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部對外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主辦拱墅組工、拱墅黨建網;負責區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科
負責全區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的調查研究;指導全區基層黨組織的合理設定,辦理基層黨組織隸屬關係的變更和新設黨組織的審核審批工作;承辦各級黨代會代表的推薦、選舉、區黨代表名額分配及有關會務工作;指導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和檢查全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各項工作;指導和檢查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轉移黨員組織關係;負責全區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基層黨務幹部和社區主要負責人的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區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區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區黨員服務中心的工作;受理有關組織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和黨代表的提案提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科
負責全區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提出全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和措施;負責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任免手續;提出換屆人事安排工作的原則意見,參與區黨代會、人代會換屆選舉工作,對民眾團體換屆選舉進行指導;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提出全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和措施;負責擬定選拔、培養區管後備幹部規劃,及時提出後備幹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切實抓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辦理全區科級幹部任免的審批、監督、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市、區管幹部體檢聯繫服務工作;負責辦理區管幹部的退休手續;負責部署全區幹部年報的統計和匯總工作;負責全區區管幹部的檔案管理和全區幹部人事檔案的巨觀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務員管理科(幹部教育監督科)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規劃、協調和指導;組織擬定公務員管理的配套政策法規,督促檢查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全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協助法官、檢察官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區黨群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考錄、考核、交流、培訓、申訴控告,非領導職務設定工作。負責全區幹部教育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巨觀指導,研究提出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度規定和實施意見;落實上級組織部門幹部調訓任務,組織開展區管幹部培訓;負責協調管理幹部掛職工作;提出防止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舉措,負責對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受理有關幹部工作的來信來訪,督辦或直接辦理有關案件;做好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工作;擬定年度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名單,監督領導幹部離任交接;負責區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承辦全區因公、區管幹部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和政審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新經濟新社會組織黨建科
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市、區委各項決策部署在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的貫徹落實;及時向區委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提出加強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黨的工作的意見建議;研究制定加強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黨的工作的政策和規劃;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基層組織建設;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黨員的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和發展黨員工作;完成區委新經濟與新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杭州市拱墅區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指導和管理本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黨員電教片的播放、收看和教學資源建設及電化教育設備的日常維護,承辦省、市黨員電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杭州市拱墅區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
指導和管理本區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遠程教育課件的徵集、製作和教學資源建設及日常維護;承辦省、市遠程教育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杭州市拱墅區黨員服務中心
開展黨務政策諮詢,傳播黨建理論知識,提供黨員活動場所,辦理黨內有關業務,幫扶生活困難黨員民眾,開展黨員志願者服務活動,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等。
領導班子及分工
李 煒(區委常委、組織部長):主持區委組織部全面工作汪水珍(常務副部長):分管辦公室、幹部科、公務員管理科(幹部教育監督科)
黃蘇萍(副部長、區委兩新工委書記):分管組織科、兩新組織黨建科、黨員電化教育中心、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黨員服務中心工作
朱敬德(副部長、區直機關工委書記):主持區直屬機關工委工作
陳杭泉(副部長、區編委辦主任):主持區編委辦工作
葛建軍(副部長、區委老幹部局局長):主持區老幹部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