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目標
涉農專項資金是指中央、省、市、縣安排用於農業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建設項目和非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主要包括農村公路修建、基本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三小”水利、農村飲水安全、病險水庫治理、沼氣建設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涉農補貼資金;各種種植業、養殖業項目資金;扶貧、救濟、農村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遷資金;退耕還林(草)、天然林保護、石漠化治理等生態建設資金;“雨露計畫”、“陽光工程”等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用於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科技事業發展的資金等等。加強涉農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為促進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保證,以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實行涉農專項資金公開制度。縣(區)政府、鄉(鎮)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在涉農專項資金安排後15日內,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等方式在項目區向民眾公開項目資金名稱、來源、數量、項目安排、項目實施單位等有關信息。涉農項目實施結束後15日內,要向民眾公布實施情況。項目實施時間超過一年的,要在項目實施中期,擇時向民眾公布實施情況。
(二)嚴格實行涉農專項資金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制度。市、縣(區)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要把當年所有涉農專項資金的名稱、來源、數量、項目內容、項目安排去向、項目實施單位等情況在項目安排後15日內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紀檢監察機關和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要分別建立項目資料檔案,並對項目進行跟蹤。
(三)嚴格實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責任追究制度。縣(區)黨委、政府要對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在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中不履行職責,導致項目進度緩慢的、未將項目有關情況進行公開的、未報紀檢監察機關備案的、甚至截留、挪用、擠占、套取、貪污、私分涉農專項資金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專門監督檢查機關和檢查組實行雙向問責,對工作失職、監督不到位、發現問題查處不力的,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對出現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幹部責任。
(四)強化監管重點,確保資金管理規範有效。以扶貧資金、農村低保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監管為重點,對各類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涉農補貼資金、種(養)殖業項目資金、生態建設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農村科教文衛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實行全面監督檢查,從而逐步建立健全扶貧救災的監管體系。
1、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從今年5月起,各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解剖並提出整改意見,形成自查報告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從今年起,市、縣(區)紀檢監察、財政、審計專門監督機關對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自身監管及項目實施情況每半年和年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根據需要適時進行不定期抽查。要將涉農專項資金監管工作作為常規工作抓緊抓好。
2、建立監督信息網路。由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安排,鄉(鎮)紀委具體組織落實,每個行政村明確1名涉農專項資金使用監督信息員。信息員要了解掌握、收集涉農專項資金使用、項目實施進度、工程質量、民眾對項目實施的意見和反映等信息,並及時向鄉(鎮)紀委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反饋。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來信來訪、網上舉報、電話舉報和信息員反映的情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及時糾正和處理出現的問題。
3 、強化履行職能職責。紀檢監察機關要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主動性,履行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的職責,嚴厲查處涉農專項資金違法違紀案件;財政部門要增強監管工作的預見性,按照有關財經規定加強對涉農專項資金規範使用的指導,防止出現違規使用資金問題;審計部門要增強審計責任感,有針對性地對重點涉農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使用資金等問題;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要增強監管工作的主體意識,加強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全程監管,並按分級負責和條塊管理的原則建立項目資料檔案;項目實施單位要強化管理意識,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確保項目質量;鄉(鎮)紀委要把對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和經常性工作,深入項目實施點、深入民眾,開展調查核實,及時掌握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並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
三、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區)、鄉(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涉農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涉農專項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監督職能機關和主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要與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管好用好涉農專項資金。
2、要認真落實責任。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項目實施單位、鄉(鎮)黨委政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一把手”責任意識,層層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範圍。對不履行職責、推諉扯皮的,要按照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責任追究。
3、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針對檢查發現、舉報、信息員反饋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要及時組織調查。經核實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確實存在的,要快查、嚴辦、重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典型案例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公開曝光。
4、要注重工作總結和信息溝通。涉農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級監督職能機關和涉農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要注重查找存在問題,總結工作經驗,用以指導工作更好開展。要整合信息資源,形成信息網路,實現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