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

不孝

1,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2,[your son]∶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具體是指:反逆(造反的行為)、大逆(毀壞皇帝宗廟、山陵和宮殿的行為)、叛(叛變的行為)、降(投降敵國的行為)、惡逆(毆打、謀殺尊親屬的行為)、不道(兇殘殺人的行為)、不敬(盜用皇帝器物及對皇帝不尊重的行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禮制服喪的行為)、不義(殺本府長官和授業老師的行為)、內亂(親屬間的亂倫行為)。清 田蘭芳《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康熙三十年歲次辛未十一月初十日,不孝男僩、偉泣血納石。

詞語信息

【詞目】不孝

【拼音】bú xiào

不孝不孝

【釋義】

1、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

《東周列國志》第四回:“莊公曰:‘寡人籌之熟矣。段雖不道,尚未顯然叛逆,我若加誅,姜氏必從中阻撓,徒惹外人議論,不惟說我不友,又說我不孝。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為,彼恃寵得志,肆無忌憚。待其造逆,那時明正其罪,則國人必不敢助,而姜氏亦無辭矣!’”

2、[your son]∶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詳細解釋

1、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

形成過程: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齊律》中規定的十種重罪,即“重罪十條”。具體是指:反逆(造反的行為)、大逆(毀壞皇帝宗廟、山陵和宮殿的行為)、叛(叛變的行為)、降(投降敵國的行為)、惡逆(毆打、謀殺尊親屬的行為)、不道(兇殘殺人的行為)、不敬(盜用皇帝器物及對皇帝不尊重的行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禮制服喪的行為)、不義(殺本府長官和授業老師的行為)、內亂(親屬間的亂倫行為)。隋朝《開皇律》在北齊“重罪十條”基礎上正式形成了“十惡”制度。“十惡”是: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惡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內亂。

2、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清 田蘭芳《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康熙三十年歲次辛未十一月初十日,不孝男僩、偉泣血納石。”

【五不孝】《孟子·離婁下》:“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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