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職工服務中心
1、困難救助
根據區政府困難幫扶救助辦法對申請需要救助的對象進行實際界定,提出救助標準,核實救助對象的實際困難情況,提出相應救助措施並及時審批。
2、醫療救助
因自然災害、突發性事故造成身體傷殘或家庭財產嚴重損失的、參加在職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因重大疾病產生自負醫藥費的、外來務工人員因疾病造成生活困難的,提出相關材料證明,可申請醫療救助。
3、就學救助
杭州市戶籍人員,居住在下城區,子女上大學,純因學致困家庭,符合“春風行動”助學援助申請要求的,可申請“春風行動”助學援助;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純因學致困家庭可申請下城區“金秋助學”援助。
4、職業介紹
依託市職工服務中心的平台,主動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取得聯繫,進一步拓寬社會就業渠道,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為用人單位提供就業諮詢,業務洽談和參謀服務工作,並積極做好職業培訓、指導、介紹及跟蹤調查服務工作。
5、信訪接待
做好職工來信、來訪、來電、接待、登記、處理、報結、統計和歸檔工作,按規定做好信訪轉辦、催辦和回訪工作。及時反映信訪信息,為區總領導提供信息分析。
6、法律援助
積極宣傳國家有關維護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熱情、耐心為職工解答有關勞動權益方面的疑問,做好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相關諮詢的整理、歸檔和綜合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