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體育局

上饒市體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1949年了設立“上饒地區體育運動委員會”,2000年10月,上饒地區撤地設市,組建新的“上饒市體育運動委員會”,2003年8月,機構改革更名為“上饒市體育局”。內設機構:辦公室(對外增掛體育產業科牌子)、民眾體育科、競技體育科。市體育局下轄市體校、市體育中心、市體育場管理中心等三個二級事業單位。 林偉為上饒市體育局局長。

機構簡介

2002年5月28日,原上饒地區體育總會更名為“上饒市體育總會”,截止至2007年底全市體育單項協會19個;行業系統協會4個;單項俱樂部13個。

辦公地址:上饒市體育館路30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法章、條例。

二、制定本市體育發展規劃,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推選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市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向上級訓練單位培養、儲備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五、指導和管理對外體育交往,開展國際間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依法管理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負責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的審批。

七、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

八、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九、承辦市政府及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體育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體育產業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擬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和總結,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大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息、信訪、辦公自動化管理;承辦局領導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和房產、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重大體育體制改革方案。

負責編制體育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性工作;執行和研究本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市場,審核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協調本單位場館管理、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基層民眾體育健身場所建設項目管理、體育廣告及無形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競賽訓練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研究擬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或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全省、全國性競賽制度、競賽計畫,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定、重點項目布局,裁判員管理工作;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重大體育的競賽和參加全省、全國比賽工作的落實;參與制定教練員崗位培訓計畫;執行省體育後備人才的規劃落實和各類體校的業務訓練。

負責市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科室、部門與人員;研究、制定行政服務科的服務規範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民眾體育科

貫徹執行民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推廣《全民健身計畫條例》有關規劃、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負責實施對民眾體育和全民健身工作表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路徑的相關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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