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雙講三評

(二)每月召開組織生活會、每兩月召開支部書記會,黨員和黨組織據實講述活動情況。 二、二評:支部每月對黨員、上級黨組織每兩月對支部進行綜合評比 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在書記點評之後,全體參會黨員、幹部職工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黨員創先爭優情況、幹部職工履職盡責情況,按照“好”、“較好”、“一般”、“差”、“不了解”類別進行評價。

一、一講:黨員每月向支部、支部每兩月向上級黨組織講述創先爭優活動情況
(一)進一步審議細化主題載體、確定承諾事項,作為講述的基本依據。各級黨組織要緊緊圍繞部門中心工作尤其是區委十屆十四次全委(擴大)會提出的十大民生實事目標任務,對活動主題、載體進一步深化、細化、實踐化。在此基礎上,黨組織梳理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需要推進的重點任務、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確定承諾事項,黨員立足自身崗位和工作職責,從學習提高、發展業績、為民服務、遵紀守法、模範帶頭五個方面作出個人承諾,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還要對履行基層黨建工作“一崗雙責”、廉潔從政作出承諾。同時,要按照黨內帶黨外、黨員帶民眾的要求,組織黨外幹部職工明確承諾事項。黨組織、黨員、黨外幹部職工的承諾應於8月10日前在本單位學習園地或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二)每月召開組織生活會、每兩月召開支部書記會,黨員和黨組織據實講述活動情況。各基層黨支部每月25日前召開組織生活會,由每個黨員對照“五帶頭”標準,講述自己履行崗位職責、兌現承諾事項的情況以及參與活動的收穫和體會、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等。黨外幹部職工對兌現承諾事項和履職情況,一併在會上講述。上級黨組織於每個雙月(2、4、6、8、10、12月)的30日前,組織召開一次所屬基層黨支部書記會,由各支部書記講述本支部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兌現承諾事項、創建“五個好”黨組織的情況。其中,區屬各黨工委、黨委、黨組在直屬基層黨組織範圍內召開書記會。
二、二評:支部每月對黨員、上級黨組織每兩月對支部進行綜合評比
(一)分級分類進行點評。在每月召開的組織生活會上,黨支部書記要根據黨員個人講述及其平時思想工作表現、承諾事項兌現情況,逐一進行點評,指出黨員一月來的進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同時,支部所在機構行政主要負責人在會上對黨外幹部職工進行逐一點評。在每個雙月召開的支部書記會上,上級黨組織書記要對所屬黨支部履行職責、兌現承諾、組織開展活動等情況逐一點評,實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
(二)認真開展綜合評比。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在書記點評之後,全體參會黨員、幹部職工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黨員創先爭優情況、幹部職工履職盡責情況,按照“好”、“較好”、“一般”、“差”、“不了解”類別進行評價。召開支部書記會時,在上級黨組織書記點評之後,全體參會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各基層組織創先爭優情況,按照“好”、“較好”、“一般”、“差”、“不了解”類別進行評價。建立“星級先鋒”評比制度,參考無記名評價結果,上級黨組織對所屬黨支部、黨支部對黨員、行政領導班子對黨外幹部職工的履職情況作出綜合評價,確定“先鋒”、“合格”、“基本合格”、“後進”等次,其中“先鋒”黨組織、黨員、職工比例控制在15%左右(對於“先鋒”等次記★,對於“合格”等次記☆,對於“基本合格”等次記○,對於“後進”等次記△)。在每年黨內民主評議、年終考核時,將基層黨組織、黨員、職工評價等次匯總情況作為評先評優和確定黨員、幹部、職工個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與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記功嘉獎、職工績效考核等掛鈎。
三、三公示:定期公示評比結果
區屬各黨工委、黨委、黨組及轄有基層黨組織的黨組織要設定支部創先爭優展示台,各基層黨支部要設定黨員創先爭優公示欄,按時將黨支部、黨員、職工“星級先鋒”綜合評比結果進行公示。對公示情況,要通過設定意見箱、公開電話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接受民眾監督。
對流出黨員,可採取書面、電話、視頻、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講述,按黨組織隸屬關係參與評比和公示。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黨員,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可不參加“一講二評三公示”。
四、有關要求
區屬各黨工委、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一講二評三公示”工作的開展,書記要充分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充分發揮“一崗雙責”職能,每兩月至少聽取一次匯報,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要結合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實際,將“一講二評三公示”作為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的有效載體,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過講述、評價、公示,有效調動各基層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職工參與創先爭優的積極性。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執行“一講二評三公示”各項規定,認真規範做好“一講二評三公示”的全程記實登記,通過紮實有效的措施提升工作水平、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創先爭優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區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單位落實“一講二評三公示”的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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